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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党课报告

时间:2022-11-13 12:35:14 党课下载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党课报告,供大家参考。

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党课报告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课报告 大家好,今天讲授的主题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当中的第十一个坚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是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思想的确立不仅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且关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既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如何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且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通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今日讲授内容“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围绕这一内容,主要讲四

 个方面:第一,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涉及关于“十一个坚持”重要意义的理解;第二、第三、第四方面是关于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当中应当承担的责任的理解和把握。整体结构可概括为“1+3”的形式。

 一、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为什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这是由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当中的重要地位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一)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机关,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关于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法治建设,领导干部不仅仅要自觉做好本职工作,还应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广大人民群众和下属都在看领导干部的表现,如果领导干部表现得好,自然能让下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看到积极的正向的风向标;相反,如果领导干部自身都不尊法守法,如何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建功立业。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地位决定其责任,无论是在全党还是在全社会,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都具有鲜明示范效应,人民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并且经过实践表现出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既关于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关于‘关

 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关于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因为领导干部不仅仅是一名党员,要遵守一般性要求,还是能起到风向标作用的“关键少数”。

 (二)领导干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信念,即关于法律、法治的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第二,决心,决心依附信念,有了信念,才能有坚定的决心。第三,行动,有了信念和决心之后,还要有行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经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为和工作来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最终体现在“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上。

 第一,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需走关于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

 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第二,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第三,进度。我们要保持法治建设的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所以,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不仅仅是领导干部个人的事,还会关于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产生重要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关于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损坏作用。”领导干部如果做得好,就会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相反,如果领导干部不重视法治,则会关于法治建设产生损坏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要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要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连我们党的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可能受到严重冲击和损害。”习近平总书记是在提醒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要求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避免产生致命损坏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在抓法治建设上喊口号、练虚功、摆花架,只是叶公好龙,并且不真抓实干,短时间内可能看不出什么大的危害,一旦问题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后果就是灾难性的。”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段话中更进一步表明领导干部不重视法治带来的严重后果。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如果起到损坏者的角色,自然会引发灾难性后果。所以,在法治建设中,领导干部务必要成为维持者,而不是损坏者,务必高度重视、真抓实干。

 (三)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每一个人或组织,都是法治建设中的实践者,领导干部也不例外。作为实践者,领导干部要遵纪守法。而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还担负着组织者和推动者的使命,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绝关于不能逾越法律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要在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中进一步重申,必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力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习近平总书记在这里用了四次“任何人”来强调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逾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心中无法,自然不会尊法;以言代法,是指用自己的话代替法律;以权压法,更为严重,是不可触碰的禁区。领导干部应当担负积极的能动的推动作用,承担组织的角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就关于党政一把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者、组织者、推动者的定位,明晰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

 二、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级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

 模范,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尤其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持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依法规制度谋事,即在做事时要依法规制度; 二是依法规制度管人,即人事管理要建立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 三是依法规制度用权,即领导干部权力的应用也要依照法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谋事、管人、用权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领导干部必需具备的基本素质。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持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持党和人民共通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通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通意志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剖析了法律、法治、党和人民共通意志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之前,我们通常提的是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准备这次讲话时,我反复考虑,觉得应该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质,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尊法的作用,改变过去将学法放在第一位的观点,转而将尊法放在第一位。只有发自内心地尊重,才能在行为层面做到守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法治、反关于人治,关于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在那些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领导干部中,相当多的人是长期不学法、不懂法。”尊崇的下一步就是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关于各方面基础性知识,大家都得掌握、不可偏废,在此基础上做到术业有专攻。”其实不止领导干部,今日社会需求的就是复合型人才。虽然有些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接触法律的机会较少,但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每个人都或直接或间接地和法律产生联系。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弄明白法律关于权力的规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则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而不能当‘法盲’。其实,很多事情党纪国法都有明确规则,平时认真学一学、看一看,或者在做事情前认真查一查、看一看,就可以避免犯错误、走邪路。”有些领导干部在作决策时出现触犯法律底线的错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关于法律不熟悉、不了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段话中为我们指明了需要学习的内容:

 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二是学习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三是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体怎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备学法治度,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都要加强关于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教育。”经过定期组织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在法治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三)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各级领导干部必需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制度执行的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关于各种危害法治、损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领导干部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 (四)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领导干部不仅要自己守法,更重要的是做法治建设的推动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把关于法治的尊崇、关于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

 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关于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要让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有意识地依照法治要求来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三、提高领导干部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领导干部要把关于法治的尊崇、关于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具体体现在能力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持稳定、应关于风险的能力。” 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最终要经过能力提升来体现,能力越高,越能在工作中熟练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越能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具体来说,法治思维就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要站在法治的角度,应用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依法关于相关问题分析研判,形成结论。法治思维是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重要的思维方式,其核心就是凡事都要追问是否合法,即是否契合公权力的要求。这一点不同于普通公民,关于于普通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领导干部需严守公权力姓“公”的底线,把持好手中的公权力。

 (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确立规则思维 法律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规则,不同于游戏规则或体育赛事的规则,法律制度是由党和国家建立的一套规则体系。

 法治既囊括我们国家的法律,从宪法到规章,同时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也囊括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党内法规体系中最高层次的法规是党章,接下来诀别是准则、条例、规则、办法、规则、细则。党内法规的基本框架为“1+4”,以党章为根本,下分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以及党的监督保证法规。这些都是需要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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