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4篇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篇1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将推动信访工作更加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赤峰市要坚决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应有贡献。
坚持高点站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的《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立足赤峰地处京畿要地、区位特殊的市情实际,站在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的政治高度看待信访工作,真正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特别是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担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下真功夫、苦功夫、实功夫,办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件投诉,推动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在赤峰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实绩实效诠释政治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源头治理,牢牢掌握新时代信访工作主动权。实践证明,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核心关键,这也是《条例》明确的一条重要原则。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源头防范、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赤峰一域之稳定为全区全国大局之稳定尽责任、作贡献。一方面,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以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活动为抓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隐患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严密防范信访工作领域的各种“灰犀牛”“黑天鹅”风险隐患,力争把各类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坚持即接即办、规范办理,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以《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明晰部门单位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职责,压实属地、领导、部门和个人的首接首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确保各类群众初信初访件在规定期限内问题得以查清、合理诉求得以解决,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努力让“最多访一次”成为常态、“重信重访”成为例外。
坚持常态长效,全面构建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信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握主攻方向,抓住关键环节,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宣传贯彻机制。把学习《条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宣传《条例》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担责尽责、联动运行的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体系,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上下联动、沟通顺畅、协调有力的信访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督考一体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对信访工作推进和《条例》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问效,既考核信访案件化解成效,也考核各级工作责任落实,在全市树立起信访工作不能不抓、不敢不抓、不抓不行的鲜明导向,以此倒逼各方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努力交出新时代赤峰信访工作的满意答卷。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篇2
《信访工作条例》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把《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重点要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要在“为民服务”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必须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每一个信访案件办理中,听民意、解民怨、纾民困、暖民心,始终带着责任和感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要在“事要解决”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处理信访问题,贵在及时,难在就地。及时,问题就不会积累;就地,矛盾就不会上行。要立足“事要解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联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稳妥有序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牢固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观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善于运用系统观念,常态化开展信访工作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确把握信访矛盾风险转化联动规律,切实提升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要在“落实责任”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于基层来讲,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综合效能。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制度,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和“三必须”要求,主动进村入户,深入细致了解案件情况,多措并举推动案结事了。要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用心用情用力书写新时代信访工作满意答卷,积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篇3
信访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民主制度,也是我们国家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由宪法确认并加以保障的人民民主权利和相关的制度设计,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我们应该积极学习深入了解信访工作,并且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要更加重视,并积极了解、掌握同学们的需求,才能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篇4
《信访工作条例》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基本方法,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把《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重点要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要在“为民服务”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必须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每一个信访案件办理中,听民意、解民怨、纾民困、暖民心,始终带着责任和感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要在“事要解决”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处理信访问题,贵在及时,难在就地。及时,问题就不会积累;就地,矛盾就不会上行。要立足“事要解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联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稳妥有序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牢固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观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善于运用系统观念,常态化开展信访工作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确把握信访矛盾风险转化联动规律,切实提升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要在“落实责任”上聚焦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于基层来讲,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综合效能。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制度,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和“三必须”要求,主动进村入户,深入细致了解案件情况,多措并举推动案结事了。要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用心用情用力书写新时代信访工作满意答卷,积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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