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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纪检监察巡察一体化 推进基层巡察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县探索实行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新机制,每个巡察组安排不少于 50%的纪检监察干部,与巡察干部一起共同参与巡察,破解了“熟人社会”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不愿监督难题。2016 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巡察机构通过纪委监委巡察一体化运行,四轮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 1215 条,问题线索 475 个,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 2300 余条,开展专项治理 45 次,清退资金 700 余万元,完善制度 150 项,取得了良好的法纪和社会效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高站位推动,一体化服务中心工作 坚持“县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将巡察工作纳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布局,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
一是一体化工作机制。明确“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常设机构,设在县纪委",县委巡察办主任排名在纪委副书记之后,巡察办主任参加纪委常委会,具有与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同等地位。县委巡察办的人、财、物和工作安排部署统一纳人纪委监委机关管理,办公场所、干部福利待遇、公务用车等由县纪委监委机关统一充足保障。
二是一体化工作谋划。2016 年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先后把脱贫攻坚、惠民政策落实清理、整治文山会海、津补贴发放专项清理、违规享受廉租房专项整治、“农地非农化”专项治理、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确定为巡察重点,把纪委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和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合ニ为一,同向发力。2018 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通过巡察移交问题的查处和督促整改,向县委提供调研参考 10 次,特别是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后,就养殖业产业奖扶存在的套取和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提出暂停兑现养殖业奖扶建议,被县委采纳,有效规避了脱贫攻坚领域的重大廉政风险。三是一
体化压实监督责任。每轮巡察准备阶段,县纪委常委会结合信访室、案管室、各执纪监督室、派出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掌握情况,提出巡察对象建议名单,供县委巡察机构参考。巡察组进驻前,县纪委把被巡察党组织和个人有关问题通过县委巡察办提供给各巡察组,进一步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2018 年以来,共向巡察组提供有关信访问题 42 件,全部被巡察组在巡察时采用。
二、高标准管理,一体化提升能力素质 县纪委监委把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参与巡察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使之成为监督工作的“多面手”,实施纪检监察干部与巡察干部一体化管理工作格局,全面畅通干部晋升通道。
一是一体化学习培训。县委巡察办 7 名同志全员参加县纪委监委机关组织的“周四夜学”“六个过硬”大练兵、“四个全员”活动(全员办信、全员办案、全员接访、全员撰写信息宣传),2018 年以来,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参与办信办案 26 件(起),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宜传稿件 12 篇,进一步锤炼了党性,提升了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二是一体化严格要求。强化严管厚爱,2019 年 4 月,巡察干部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一起参加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作风整顿月活动,按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和“十ー不得”规范要求巡察干部,时刻提醒巡察干部抓好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黒”。2018 年,将 1 名不适宜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调离岗位。
三是一体化考核晋升。县委制定巡察人员考核办法,明确抽调参加县委巡察 6 个月以上的人员,以优秀率不低于巡察机构总人数 18%%的比例在巡察办进行年度考核,有效调动巡察干部的积极性。2018 年以来,共有 5 名参加县委巡察的干部年度公务员考核获优秀等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巡察干部,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向县委推荐提拔。2018 年,先后提拔 16 名在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其中,14 名在县纪委监委提拔重用,2 名在县委巡察办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三、高效能协作,一体化发现问题线索
在巡察人员选派上,以破“熟”为抓手,坚持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干部为主、各方参与,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
一是干部一体化巡察破“熟”。2018 年 1 至 3 月,**县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挂帅参与,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全员上阵,分别担任第一至第八巡察组组长,47 名纪检监察干部和 7 名巡察干部全部参加巡察。巡察组成员以纪检干部为主体,抽调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人员参与,以实战演练的形式开展大刀阔斧的巡察,破解了“熟人社会"巡察难题。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面上问题 301 个,问题线索209 件,立案 101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01 人,向司法机关移送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案件 6 件 6 人,向县委提出加强扶贫工作建议 17 个,为全县实现脱贫摘帽有效排除了障碍。2018 年 8 月后,县委常规巡察,又选派 3 名县纪委派出纪工委原书记和 3 名原县直单位纪检组长分别担任巡察组长、副组长。安排 3 名巡察办干部参与巡察,基本实现了巡察队伍的“专业化"。
二是问题一体化初审进“库”。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实行县纪委书记会、巡察办主任、巡察组长会商初审制度,确保问题不遗漏、线索定得准,提高立案率。2018 年县委开展两轮巡察,县纪委书记会 6 次会商初审问题线索,实现进库面上问题 678 个,同比增长 21%:进库问题线索 265 件,同比增长 60%;立案 203 件,同比增长 117%。
三是线索一体化分流快“查”。推行“1+1”巡察线索办理模式,即 1 个案件室联系 1 个巡察组,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案件室第一时间介人跟进,快巡快查快结。2018 年 2 月,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竹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县纪委监委案件室,2 个月内完成初核并办理留置手续;今年 4 月初和 5 月中旬,县纪委监委对 2018 年县委巡察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县环卫所所长方某和县供销社党组副书记、主任朱某 2 名干部采取留置措施,彰显了巡察工作震慑力。
四、高质量督办,一体化转换巡察成果
在巡察问题整改上,坚持督查督办、追责问责,实现巡察成果最大化。
一是一体化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面上问题除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委(党组)反馈外,同步向分管县领导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督办问题线索办理,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县水务局 2019 年以来信访突出,2018 年县委巡察也发现较多问题,针对这一现状,县纪委监委结合信访调查与巡察问题整改对该单位政治生态、管党治党进行评估,把有关信访问题和 2018 年巡察发现县水务局的相关问题线索并案处理,县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对面上问题整改同步督办,实现了监督效率的最优化。
二是一体化运用成果。2018 年县纪委监委向问题突出的被巡察党组织下发检查建议书 2 份,监察建议书 2 份,发函督办整改 23 次。县纪委监委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2018 年以来,对问题线索处置,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 36 人,占比1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 170 人,占比 80%,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置 6 人,占比 3%。
三是一体化警示教育。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和查办的案件纳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总体布局,2018 年以来,全县先后4 次通报巡察移交查办的典型案例 45 起,2019 年 5 月,在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审查调查典型案例的同时,一并通报巡察发现的面上问题和突出问题,有力发挥了巡察监督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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