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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突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反馈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重要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压细压实,营造了从严管党治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突出“守土有责”,严防“知而不改” 一是压实分管县领导的分管责任。建立向分管县领导通报巡察情况、分管县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分管县领导巡察整改调研督办等机制,每轮巡察结束后,向分管县领导通报巡察情况,让其知晓分管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分管县领导参加分管单位巡察反馈会,对巡察整改提要求,切实指导被巡察单位明确巡察整改的方向和重点,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压实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通过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专题会等方式,促使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人抓、件件抓落实。
三是压实单位“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在巡察反馈会召开前,巡察组单独向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先行反馈;会上,被巡察单位"一把手"面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做出整改承诸;会后,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一把手”签订整改承诺书,确保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突出“把脉问诊”,严防“改而无方” 一是提级整改共性间题。针对巡察发现的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县委主动将其上升到县级层面研究整改措施,统一整改标尺,完善相关制度。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研究巡察整改工作 9 次,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试行)
X 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 20 余个。特别是针对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存在的制度漏洞,县委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县党员干部容错免资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X 关于失实举报澄清暂行办法(试行)》,旗帜鲜明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撑腰鼓劲,激励担当作为。
二是专项治理突出问题。针对巡察发现的财务管理存在漏洞、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项目资金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由县委巡察办协调组织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及时开展专项治理。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先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2 项,整改问题 300 余个。三是结对指导个性问题。针对巡察发现的个性问题,派出巡察整改指导组,与被巡察单位结成工作对子,一道挖病根、查原因、谋措施。针对巡察发现的朝阳寺集镇饮水工程迟迟未完工的问题,巡察整改指导组与县水利水产局一道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协调相关乡镇、部门共同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目前,该工程 22.9 千米输水管已全线贯通,受益区百姓用上了放心水,极大地缓解了朝阳寺集镇用水压力。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巡察整改指导组共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建议 199 条,指导帮助被巡察单位整改个性问题 193 个。
三、突出“寸步不让”,严防“纸上整改”
一是深入一线督查。每轮巡察整改结束后,由县委巡察办派出巡察整改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达整改现场的方式,深入整改一线开展回访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进展缓慢、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的单位,及时发送“督办通知”,要求其认识再深化、责任再落实;对拒不整改的,抓典型、严追责,公开曝光。同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人全县工作督查重点内容,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二次体检”,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县委巡察办先后开展回访督查 5 轮,下达督办通知书 58 份。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巡察整改“三审”机制,首先由巡察整改审核工作专班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逐个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逐个进行再次审核,最后报书记专题会最后审定,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责令被巡察单位重新整改,有效提高了问题整改的精准度。截至目前,巡察发现的 768 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698 个,责令重新整改问题 19 个。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整改工作结束后,被巡察单位及时在单位内部进行整改情况通报,广泛接受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同时,通过**电视台、**新闻网、**纪检监察网、**发布、清风荆南等媒体,面向社会全面公开每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倒逼被巡察单位拿出硬碰硬、实打实的整改措施。截至目前,被巡察单位已全部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