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发言(二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
业管理规定》
心得体会发言 (二篇)
篇一
近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
, 并发出通知, 要求有关党委(党组)
及其组织(人事)
部门提高政治站位, 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严肃纪律要求, 不折不扣抓好《规定》 贯彻落实。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当官就不要发财, 发财就不要当官, 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
” 《规定》 的制定和实施, 是构建“不敢腐、 不能腐、 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又一重要措施, 对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 廉洁修身、 廉洁齐家, 具有重要意义。
立规明矩,
扎紧制度“铁篱笆”
。
规范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是我们党自我革命、 自我净化的一项创新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采取“先试点再推广、 先地方再中央单位” 的方式渐次推开, 顺利完成全国集中规范工作, 有效破解了过去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难题, 赢得广大干部群众拥护支持。
此次, 制定
出台《规定》 , 形成常态化、 长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 必将更好从源头上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 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关口前移,
划出规范“硬杠杠”
。
有了自上而下的重视、 有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还需要在约束领导干部方面做到位、 做到底, 堵上任何可能引起思想“决堤” 和行动“失守” 的“漏洞” 。
基于此, 一方面, 《规定》 把监管重点放在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的中高级领导干部上, 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 这无疑抓住了预防腐败的关键少数, 充分体现了 “上行下效” 的考虑。
另一方面, 《规定》要求, 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 应当如实填报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 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
同时, 进入常态化管理后, 规范工作纪律更加严明, 不准违反禁业规定经商办企业是硬性的纪律规定, 发现问题一律从严查处问责。
固本培元,
筑牢家风“防火墙”
。
“家风家教是一个家庭最宝贵的财富, 是留给子孙后代最好的遗产。
” 然而,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贪腐案件看,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企吃企甚至家族式腐败的案例不少, 教训也不少。
比如, 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 其配偶子女活跃于当地的矿产资源、 土地出让、 房产开发、 工程项目等诸
多领域;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 行长刘春生, 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致使亲属长期“靠开行吃开行”……事实证明,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 , 其家风家教不仅关系一身之进退、 一家之荣辱, 而且关系一个地方、 一个领域、 一个单位的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
只有加强家风建设, 对亲属、 子女严格教育、 严格管理, 才能建起抵御歪风邪气的家庭“防火墙” 。
“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 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
”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 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自己所处的岗位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
只有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守住权力关, 守住交往关、 生活关、 亲情关, 清清白白做人、 干干净净做事、 堂堂正正做官, 给家属子女留下好家风、 好作风, 才能成就家庭的幸福。
篇二
同志们:
近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对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与情形、 工作措施、 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如实、 准
确、 全面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绝非私事、 更非小事, 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也是“防未病” 的 源头防范。
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上要“不打埋伏”, 力戒“不敢报告”“不想报告” 和“不实报告”, 为一般领导干部做表率、 树榜样。
力戒“不敢报告”,
以当好“老实人”
的忠诚之心“按时填报”。见一叶而知秋, 窥一斑而知全豹。
在个人事项报告上, 如果领导干部怀“投机之心” 和“欺瞒之意”, 表面上是“涂抹粉饰” 掩盖情况、“做贼心虚” 不敢报告, 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为人不老实、 对党不忠诚。“天下至德, 莫大乎忠。” 个人事项的填报是对党忠诚与否的“试金石”, 领导干部要最讲“认真” 二字, 在为谁执政用权、 为谁造福谋利、 为谁奋斗终身的问题上有清醒的认识, 心中有“一国之荣辱” 而非“一身之进退”, 明确角色定位“答卷”, 坚持表里如一“答题”。
要在个人事项填写上“说老实话”, 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做老实人”, 绝不“敷衍了事”“缺斤短两”, 立场如磐石之坚, 忠诚如真金之纯, 认真执行政治任务、 严格遵循填报要求, 自觉维护党的威信与形象。
力戒“不想报告”,
以主动“晒家底”
的大公之心“完整填报”。请示报告不是小事, 而是一面“明镜”, 能够照出领导干部最真实的样子和家风家貌。
领导干部在个人有
关事项的填报上不能抱有“满不在乎” 的态度和“不情不愿” 的心理, 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地填写, 主动“晒家底”、 亮出“家风样”。“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家风建设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而个人事项的填报是家风严不严、 家貌好不好的重要体现。
领导干部要守公德、 严私德, 在填报个人事项时做到“公烛无私光”, 报告时不失之于松、 失之于宽, 明明白白、 堂堂正正地把“家底” 晒出来, 从个人事项的填报中审视自己的思想、 反观自身的言行, 从个人事项的主动报告、 完整填报上筑牢抵御腐败、 廉洁齐家的“防火墙”, 树牢正确的事业观和价值观。
力戒“不实报告”,
以念好“紧箍咒”
的敬畏之心“如实填报”。小节失守的背后是“深渊”,“讲人情” 是贪腐的“导火索”,“小圈子”是贪腐的“拉水绳”, 事实证明处心积虑是要“吃大亏” 的, 违法乱纪要“跌跟头” 的。
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是党纪党规对领导干部的明确要求, 也是领导干部应有的规矩意识和思想自觉。
在反面典型的“活教材” 中,“瓜田李下” 式的利益输送、“靠山吃山” 式的优亲厚友,“暗度陈仓”式的非法牟利大多与身边人有关, 归根到底都是没有摆正“情与纪”“情与法” 之间的关系。
领导干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把每一条规定、 每一项要求牢记在心, 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让对纪法规
矩的敬畏之心成为防腐拒变的重要防线, “心中有责” 如实填报, “心中有戒” 严明情与法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