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大会提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宪法宣传周宣讲稿,供大家参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大会提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大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习近平同志继续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充分体现了全党共同意志、凝聚了全党共识、反映了人民期待,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时代的选择,是党心所向、民心所盼、众望所归。新时代伟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掀开了新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为推动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又明确了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落实这一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生动实践。
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好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统一部署,依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办统一安排,围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在全区上下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活动,旨在通过宣讲,坚定不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引领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准确把握前进道路上的重大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树立和维护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法律权威。
一、法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命题,深刻揭示了法治与现代化之间的必然联系,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强化和拓展了新时代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
(一)深刻领会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全面确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二是“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实施进展顺利。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牢牢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快形成。三是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有力。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人权法治保障显著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切实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回顾新时代十年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新征程上,我们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全过程。
(二)充分认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判断,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地位,标志着我们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达到新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布局,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也必将是一个法治强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意味着把政治经济文化、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纳入法治轨道。这要求我们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修好法治之路、铺好法治之轨、畅通法治之道,以良法善治引领、规范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行稳致远。
(三)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和总体布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法治中国建设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到二〇三五年的总体目标,即未来五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要牢牢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标任务和整体布局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二、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系统而全面地阐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破除了“现代化就是西方化”的迷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文明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基于法治化与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关系,我们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布局中推进法治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决定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的本质要求,归结起来就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一)领会法治之“义”,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到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更突出的位置并作出一系列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从理论意义看,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回答了“如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了我们党对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是我们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理论成果,坚持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不断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从政治意义看,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建设法治的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鲜明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矢志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我们党不仅是敢于革命、善于建设、勇于改革的党,更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建设法治的党,是我们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宣言。我们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法治保障。从实践意义看,进一步拓展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专章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这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布局,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要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咬定青山不放松,扎扎实实抓下去,不断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二)遵循法治之“纲”,正确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坐标定位,明确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写入党章,这是坚持道不变、志不改的铿锵宣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决破除“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警惕各种陷阱,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二是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保证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要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发挥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要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确保公民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三是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唯一正确道路。旗帜决定方向,道路决定命运。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新中国成立70多年,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之所以能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之所以能开创新局面,保障我国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就在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走出了一条立足我国国情、遵循法治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从我国实际出发,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三)严守法治之“规”,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一是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宪法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必须在全社会广泛并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必须运用国家宪法日活动、宪法宣誓等载体,推动宪法法律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进课堂、进网络、进军营,使宪法深入人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必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两个群体,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建设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升国旗、奏唱国歌等仪式和开展重大节庆活动,增进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使宪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宪法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二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一系列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原则,规定了国家一系列大政方针,特别是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证。三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完善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坚决纠正违遏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四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要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强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完善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强化决策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责。
(四)夯实法治之“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我们要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教育引导每一名社会成员自觉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法治的伟力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和信仰。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引导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发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推动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法治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完善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实践的制度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公民道德建设,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纳入考评体系。要健全普法教育宣传机制,深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执法司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普法实效。三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是创新社会治理、实现社会善治的必由之路。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要聚焦市域,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好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把重大矛盾隐患防范化解在市域。要聚焦基层,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基层法院、仲裁机构、律师等参与基层社会纠纷解决,倡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氛围,努力把小矛盾小问题解决在基层。要聚焦网络,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依法打击网络犯罪,加强网络舆情引导、网上正面宣传,落实“三同步”机制,努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三、坚持依法治*,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各个领域。”我们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依法治*在依法治国战略中的特殊性,准确把握党中央把依法治*摆在新时代党的治*方略首位的深刻用意,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方略,增强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不断深化依法治*实践,使法治真正成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压舱石、稳定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征程中贡献*力量。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党对依法治*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的思想源泉、前进方向、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法治必修课,融入干部培训和学校教育,纳入各族干部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学深悟透,牢固树立法治信仰。要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丰富深邃的哲学思想、政治智慧和法治理念转化为依法治*的共同信念、强大动力、生动实践,引领依法治*全领域全过程深入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做到党领导立法、保障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各级政府(行署)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健全完善依法治*工作体系和责任机制,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方略,依法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要紧紧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完善安全法治体系,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防范其他各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持续推进“去极端化”,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专业化,依法履职、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依法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注重基层,防范化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外部环境、网络安全等领域风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平安*。要依法打击涉疫情防控、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
(三)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两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总体目标,擘画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建设蓝图,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以健全法治体系为重点,促进依法行政上新水平。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专家咨询论证、社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核、“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效期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持续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健全全面规范运行的监督体制,统一执法公示平台。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以深化简政放权为核心,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继续优化办事流程,压减证明事项,全面清理企业和群众不必要的负担事项,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以规范促服务。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把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以强化基层基础为导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配齐配强县(市、区)法治议事协调机构人员力量,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干部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行业监管职责,提升本行业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数字化政府建设,拓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优化整合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打通区、地、县、乡数据“壁垒”,提升政府行政管理工作质效和水平。
(四)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构筑依法治*坚实基层基础。法治社会是政府依法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社会依法运转、依法解决纠纷,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社会。要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和网络学法考法制度。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学校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度。要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驻村管寺工作。要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六进活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大力开展民主法治县(市、区)、村(社区)创建工作,引领带动基层依法治理常态化、正规化、法治化。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推广直播普法模式,加强对社会热点典型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打造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和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要大力推广运用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偏远地区辐射,利用好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培训平台,推动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平衡。
(五)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高涉*对外法律斗争和法治保障服务水平。涉外法治是以法治的方式参与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的重要实践。*边境贸易往来密切,“三股势力”伺机渗透破坏,美西方敌对势力以所谓的“*人权”“强迫劳动”等为借口,遏制打压,以*制华阴谋变本加厉,迫切需要我们加强法治应对,提高对外斗争能力。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重要论述,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扬斗争精神,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加强对国际法、外国法和国际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选拔培养一批懂法律、懂规则、懂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要加大对外法治宣传力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举办国际法治论坛,展示*法治建设成就,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影响力和话语权,增进国际社会对我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认同,有效消除美西方敌对势力的诋毁污蔑。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全力开展应对反制,引导对外经贸合作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为依法治*提供人才保障。法治人才短缺是依法治*建设的瓶颈和短板,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要推动《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和自治区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完善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和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建立健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强南*地区、边远地区基层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推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优化法学课程体系。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加强法学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完善高等学校涉外法学专业学科设置。建立健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双向交流机制。
同志们!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作的二十大报告,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党章修正案,对于全党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系统学习把握、广泛深入宣传宣讲、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推进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天山南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当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最根本的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扛起政治责任,提升能力水平,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紧密结合学习贯彻第二次、第三次中央*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奋力开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要扎实做好当前工作,坚定信念信心、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歼灭战,努力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挑战、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决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方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谱写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篇章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