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阿达秘书网>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4篇)

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4篇)

时间:2024-08-20 15:36:02 公文范文 浏览量:

篇一: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确定x年度x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x〔x〕4号)和《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x〔x〕55号),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x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党的x精神,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全面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法制化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廉明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创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

  一律取消。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自主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成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完成对增加企业、公民负担证照的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县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建立目录,完成统一编码,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坚持“放管结合”,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县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县政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各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和x、市、县的纵向贯通,实施在线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5)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根据x、市的安排部署,结合“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和我县实际,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完善衔接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监督制约(县政务中心、编办、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6)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严禁指定中介机构,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禁止政府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兼职任职,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实现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编办、各有关部门配合)。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1)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基础上,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县编办、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

  (2)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再审批。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体制、监管体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商务局、x局、各有关部门配合)。

  (3)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1)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推进县、乡两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强化县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和执行职责(县编办、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完成重要工作任务、工作效率、提供公共服务、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绩效管理(县委政研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1)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

  准的制定和实施。认真执行x人民政府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实现政企分开,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县工信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x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人行x支行等有关部门配合)。

  (2)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全面落实《xxx定价目录》,定价目录之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经营者自主制定(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5.加强市场监管。

  (1)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规定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府法制办、商务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在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探索“多证合一”。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和x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x-x年重点任务及分工》的要求,初步建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市场信用交易规模明显扩大。健全完善社会信用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县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初步形成跨部门联动奖惩机制和诚信文化,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提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商务局、工信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法院、人行x支行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落实外资管理政策,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5)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依法实施国企监管。健全国企监管和服务体系,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县财政局牵头,县属国有企业、各有关部门配合)。

  6.创新社会治理。

  (1)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依法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各类社会组织活动,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档案。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县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x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依托民生服务、便民服务中心,搭建综合治理工作平台,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政府应急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社区和行政村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实现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全覆盖,并引导城乡居民普遍认同和遵守。加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规章执行监管力度,科学设置行业协会、商会组织机构,完善运行管理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行为,注重发挥社会服务机构服务社会的作用,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县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7.优化公共服务。

  (1)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政务中心、财政局、民政局、教体局、卫生计生局、文广局、人社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公共文化、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改革工作。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有序引导行业协会、科技类、公益类、商会类社会组织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县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工信局、审计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创建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9.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落实《xxx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法(试行)》。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环保局、司法局、网信办、法院、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0.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依法保障当事人行政复议权,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两名以上人员办理,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行政应诉制度建设,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实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机构设

  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更好地解决行政争议。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素质,行政复议人员应由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落实办案场所和装备保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编办、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1.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完善裁决程序,通过行政裁决依法解决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司法局、人社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企事业单位、乡镇、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县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3.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公平公正解决。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创建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14.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中应当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领导。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监察局配合)。

  1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行政机关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党校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治知识的培训力度(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6.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治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行政机关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工作人员集中学法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实行公务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定期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学法知识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司法局、政府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7.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司法局、政府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县司法局、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示范创建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

  各示范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当包括创建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主要举措、效果指标以及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及人员等。示范创建单位要按照《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确定的七项主要任务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明确2至3项比较成熟、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工作任务作为示范项目。示范项目的实施要注重开拓创新,争创特色亮点,进一步增强示范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和实效性。同时,明确时间进度,建立任务台账,以被区、市考核验收。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示范创建单位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工作部署会等形式,将创建实施方案与县委、县政府及本部门x年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及时推动实施,年度内抓紧完成。5月4日前,对于未上报方案的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将创建方案报政府办617室,经审查通过后留档、汇总,作为平时督促指导和年终检查验收的依据。同时,每月要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推进开展工作。11月15日前,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将任务台账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报告、统计数据等进行收集整理,做好迎检评定工作。

  (三)检查评定阶段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实施方案等进行验收评定,核实示范创建项目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示范创建单位根据意见建议改进完善,安排下一步工作推动实施计划,并形成示范创建工作材料汇编和工作情况汇报。

  (四)总结推广阶段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通过创建验收评定的单位,推广经验做法,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对未通过创建验收或不积极参加示范创建活动以及未完成本部门示范创建任务的,年终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予以扣分,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县政府每年在各乡镇、各部门中确定示范创建单位名单,并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验收、评定和挂牌。各示范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推动此项工作由点及面、稳步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检查指导,形成各负其责、整体推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落实,不断创新。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增强创新意识,做到部署工作有新思路,落实工作有新举措,推进工作有新亮点。要以开展示范单位活动为契机,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强化督查,总结经验。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定期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加强情况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切实提高示范单位的工作水平。注重示范创建活动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示范创建活动科学有序地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示范创建单位要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宣传展板、宣传栏、公

  益广告等载体,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动态和工作成效以及创建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篇二: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建设更加稳定、公正、透明和法制化的政府,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权威形象

  1.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加强政府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2.组织政府部门开展法律培训,提高政府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3.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公开政府工作流程、决策程序、财务情况等信息,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4.坚决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加强政府自身内部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二、优化政府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1.实行“终身负责”制度,确保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处理事项负责,不敷责、不拖延。

  2.建立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3.加强对政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完善服务流程,提供便捷高效的办事环境。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健康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2.实施全程追溯制度,对进口食品和药品建立起一套可追溯质量和安全来源的管理制度,保障人民权益。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国家安全

  1.制定并完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并不断推进落地,加强保护国家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关键信息系统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2.鼓励和引导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通过网络开展公共事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人民网上参政、社会组织网上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发展。

  3.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测和管理,规范对违法违规的网络信息内容处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利益。

  五、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1.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大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完善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监测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服务。

  3.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培养全民环保意识,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和绿色生产理念,促进可持续发展。

篇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1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____________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部贯彻党的__大,__届二中,三中,_中全会以及_央全部依法治国委员会次,第_次会议精神,依照《_____央,国_院法治_府建设实施纲要(____—____年)》《_央依法治国办关于举办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市)委依法治省(市)委员会_省(市)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_市委全部依法治市委员会_市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在我们县(市)深切举办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联系我们县(市)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整体目标

  深切贯彻___总_记全部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围绕全部依法治国总目标,依照“树立标杆,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_府,开创法治_府建设新局面,树立新时_法治_府建设新标杆.二,大致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推动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对法治_府建设的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实实在在承担推动法治_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举办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适时向本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馈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工作实绩,聚焦法治_府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补齐法治_府建设工作短板,把示范创建与提升_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准相联系,努力推动法治_建设.(四)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强化法治_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_,打造法治_府建设的“_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三,创建目标

  力争_获得全国“法治_府建设示范县(市)”命名或“全国示范县(市)”命名.四,创建类型

  全国范围的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_央依法治国办组织举办,依照实际情形,可以举办综合示范创建或者单项示范创建活动.(一)综合示范创建.要求在推动法治_府建设上具有全部性,系统性,整体性,符合法治_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__以上指标.综合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法治_府建设示范县(市).(二)单项示范创建.要求在推动法治_府建设某一方面工作上,比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等,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在全国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可复制,可推广.单项示范创建命名为“全国示范县(市)”.各乡(镇)镇,各部门要以单项工作的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引领,带动我们县(市)法治_府建设全部发展.五,创建步骤

  (一)申报阶段.依照_央依法治国办的要求,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采用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地区通过全国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系统完成申报.县(市)_府依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认为达到示范创建要求的,可以通过系统向市委全部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充分体现本地区法治_府建设工作举措,效果和亮点等内容的自评报告,并依照系统设定的指标体系三级指标逐项提供可以证明工作情形的文件,图片,新闻链接,获奖材料,情形简介等主要材料.(二)阶段.市委依法治市办依照指标体系,组织对申报的市县(市)_府进行初审,择优_个综合示范创建单位(不含市本级)和_个单项示范创建单位,报省(市)委依法治省(市)办择优至_央依法治国办.(三)迎检阶段.使用各级各类宣传平_广泛举办宣传,扩大法治_府建设工作效果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依照创建指标更加深切补齐问题和短板,努力做好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努力以赴迎接_央依法治国办组织举办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常态化保证法治_府建设每一个工作.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落实法治_府建设每一个工作.各乡(镇)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实实在在履行推动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将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放进重要议事日程,依照工作实际,选择适当的创建类别和项目,适时安排安排,制订创建方案,确定具体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二)主动作为,形成法治_府建设示范创建合力.为更加深切确定责任,本方案对《市县(市)法治_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县(市)本级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并形成了《_法治_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各乡(镇)镇,各部门要增强推动法治_府建设的自觉性,主动认领《_法治_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每一个任务.对因不履职或履职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全部提升,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_府建设每一个工作.各乡(镇)镇,各部门要以示范创建为突破口,依照《_法治_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深切举办自查评估,努力补齐每一个问题和短板,仔细举办法治_府建设每一个工作,以创建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_府建设全部发展.

篇四: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政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政府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为了推进政府法治建设,提高法治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培养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法治体系。

  健全法治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提高法律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强法律监督和执行,确保法律公正、公平、公开。

  三、推进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法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行政法规制定和实施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四、加强司法保障。

  加强司法保障,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完善司法体系,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保障公民的司法权利。

  五、加强法治监督。

  加强法治监督,推动权力运行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各种途径,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七、加强国际法律合作。

  加强国际法律合作,提升国际法治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法律合作,加强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维护国家利益和国际法秩序。

  以上是政府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希望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政府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

推荐访问: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法治 政府

版权所有:阿达秘书网 2016-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阿达秘书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阿达秘书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6028498号-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