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吴忠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1.17?
【字
号】吴政发〔2022〕3号
【施行日期】2021.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以来,吴忠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提升。吴忠市被评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一是学习宣传到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市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市委常委会学习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专题研讨1次;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共组织6期,培训450余人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专题研讨、专题讲座共78场,培训5000余人次。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开展“12·4”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军营等宣传活动,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基层延伸。二是组织保障到位。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听取5个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法治吴忠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吴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通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是工作措施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效能目标考核,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目前,各类共性、个性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印发《吴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实践活动,先后编印“以案释法”、“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8万余册,创作发布疫情防控新媒体宣传产品800余个。四是职责履行到位。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能够提高政治站位,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市管501名处级干部接受民主评议并进行了年终述法,24个单位接受巡察并完成整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力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着力推进立法工作。健全政府规章立项、起草、审议、论证等工作机制,制定首部政府规章《吴忠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紧密结合我市“9+1”重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1年8月2日公布实施。二是着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吴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吴忠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督促责任单位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制定《吴忠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请市委同意后在网站公示。2021年以来,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5项,行政措施24项,合同协议15件,出具法制审核意
见书63份。三是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以“一清单(《吴忠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一方案(《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方案》)、两流程(《吴忠市人民政府涉法事务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吴忠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的方式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2021年以来,市政府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按照要求向自治区政府、市人大进行备案,备案率、及时率均为100%。四是着力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市共筛查行政文件32万余件,经清理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77件,宣布失效362件;共废止政策性文件747件,宣布失效1358件。其中市政府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宣布失效11件;决定废止政策性文件112件,宣布失效105件。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抓实“放管服”改革。对市发改委、教育局等31个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进行了调整,增加行政职权1078项,减少行政职权473项,变更行政职权要素1009项1829处。率先在五市启动“互联网+监管”工作,推动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建设。深化“三减一提升”,办理时限、环节再压减62.04%、21.29%。推行市县两级“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与浙江宁波、陕西榆林等6省13个市签订“跨省通办”协议,市政务大厅可承接跨省通办事项132项。二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便利化措施,优化企业开办线下服务,实行“审核合一、一窗通办,首办负责、一办到底”登记模式,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6398户,总量达到12.1万户。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7个部门实施的35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通过“融信通”等线上平台帮助小微企业融资更加安全便捷,实现融资33.7亿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不断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守法诚信联合奖惩机制,归集
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承诺11.6万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61044条、行政处罚信息7137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54条,治理退出199条,帮助各类企业修复失信记录365条,确保失信名单“有进有出”。全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由年初187位上升到84位,上升103名。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1+3+2+6+1+N”工作模式,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有力保障。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审核要点等,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班,完成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5个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采取现场评查、现场点评和互动问答的方式,抽查60多个单位行政执法案卷200多份,评出优秀案卷30本,其中有8本案卷入选全区优秀典型案例,占全区典型案例的三分之一。三是完成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综合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统一规范乡镇“五办四中心”职能职责,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梳理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123项,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将629名行政事业编制调整为乡镇人员编制,乡镇(街道)人员编制平均增幅达31.3%,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职权83项。整合乡镇(街道)原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执法办公室,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四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相关信息及时归集到自治区平台,提高抽查专业性。截至目前,抽查企业7306家次,立案处罚158起,处罚金额486.572万元,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着力打造政务透明公开。一是主动接受监
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和向市政协通报制度。2021年以来,办理区、市两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87件、政协委员提案213件,办复率100%。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2021年完成审计项目39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涉及金额4.23亿元,移送处理事项6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条。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2021年办理市本级行政应诉案件21件,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研发“吴忠法宝”APP和小程序,构建以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为主体,微信视频电话为补充的乡村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21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16件,案件回访率100%。二是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体系,积极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建设,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塞上枫桥”工作品牌。2021年共排查矛盾纠纷4759起,调解纠纷4679起,成功调处4600起,调解成功率98.3%。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件,受理22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9件,法定期限办结率100%。
(七)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一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
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召开全市“八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八五”普法工作。二是普法责任全面落实。召开吴忠市2021年第一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大会,明确11项具体工作责任,细化5大项25个具体评估指标,对市检察院等5个首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120万余人次访问网络投票、累计投票48.3万次。三是普法活动全面开展。充分发挥民法典讲师团、机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作用,累计组织法治讲座、宣传活动1500余场。利用“吴忠法治”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法典及“庆建党百年
学党内法规”有奖答题活动等,参与6万余人次;开设“以案普法”“普法课堂”专栏,累计制作疫情防控微视频30余个、电视节目8期,发布民法典相关信息和典型案例160余条。分批组织市直30多个部门的2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旁听法庭庭审。四是依法治理全面提升。落实“1+6”政策性文件,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为抓手,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市域治理与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6大领域治理。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编印《“法律明白人”学习工作手册》,截至目前,累计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6.9万余人、骨干3400余人,此经验在全区推广。依法依规推动“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全区校园治理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办实事清单891项,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基层法治建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专职机构设置和专职人员配备跟不上行政复议改革的需要;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还不相适应等。
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一是不断深化法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
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推广应用好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监督。重点抓好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切实解决基层一线执法水平偏低的问题。四是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能力。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动民法典深入实施,扎实开展“法律八进”工作,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五是充分发挥督察考核作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落实考核结果,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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