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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派驻监督精准思考(4篇)

时间:2024-08-28 12:54:02 公文范文 浏览量:

篇一:派驻监督精准思考

  

  提升派驻机构监督职能有效性的实践与思考

  提升派驻机构监督职能有效性的实践与思考

  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派驻机构如何适应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派驻机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下面,结合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工作实际,就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能谈几点看法。

  一、新时代派驻机构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够有力。一是有的单位党组织对主体责任应担负的职责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履职不够主动,被动接受监督,造成党组织自身监督职能缺位,与纪检监督没有形成合力。二是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三是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对“三转”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应负的主体责任派给纪检部门去做,造成责任边界不清。四是个别单位领导不熟悉政策法规,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意识不强,有时存在不按规定程序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甚至程序倒置。

  (二)派驻监督职责的履行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的“家底”不清,信息不对称,监督“把脉”还不够精准。二是派驻机构整体上看,力量得到了加强,但力量分散到各个机构,就每个机构要完整地完成纪检监察各个环节的职能而言,又显得捉襟见肘。三是有的派驻机构“三转”仍不到位,定位不准,“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四是有的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缺位,监督方法单一,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手段缺乏。五是有的干部担当精神不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能监督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面临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一是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仍然是不法分子围猎的目标,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仍有发生。二是有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识仍然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存在惯性思维,态度不坚决、不严格,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四风”问题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比较突出。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有的领导干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有的言多行少,调门高,落实差。

  二、提升监督有效性的举措与经验

  (一)深入调研摸清“家底”。做好监督工作,必须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主体业务职能特点。为此,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了大调研活动,调研设计了政治生态、两个责任等六个专题,分成五个调研组,对交通运输厅50多个基层单位及部分服务对象发放调

  查问卷6000份,一对一谈话588人,梳理征求到有价值的意见建议150多条,形成了强化两个责任、工程项目招投标、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队伍和政风行风建设六个专题调研报告,充分了解和掌握了驻在单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楚、问题明白、责任明确。

  (二)压紧夯实“两个责任”。一是进一步厘清职责、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督促驻在部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切实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题、问责”三个清单,按季度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把“三个清单”作为的廉政约谈的重要内容,对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廉政约谈。三是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加强监督与被监督双方的沟通交流、信息通报,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双签一审”、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厅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以“三个同步”做实“三转”。加强沟通协调,提高驻在部门党委对“三转”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内设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实现了三个“同步转”:即党委和纪检监察组“同步转”;纪检监察组和内设纪委、纪检机构“同步转”;上级党委、纪检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纪检机构“同步转”。通过“三转”,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进一步明确,监督成效明显提升。

  (四)创新执纪审查工作方法。一是夯实执纪审查安全基础建设,投入30余万元建成适合派驻机构特点的标准化谈话室,既提升了审查调查的力度,又保障了安全。二是对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全系统涉及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统一向纪检监察机构移交,并向驻厅纪检监察组备案。三是充分运用监察法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首次”提请自治区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单位“微腐败”案件一起。四是全系统纪检监察人员统一调配使用,采取内部巡察、交叉办案等方式,一案一组织,案结返回原单位。五是形成了“两报告一为主一备案一审核一交叉”的工作方法。下级纪检监察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前和处置过程中,必须与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沟通,作出组织处理、立案和纪律处分前,必须经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审核;纪检监察机构不直接调查处理涉及本单位的问题线索,由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直办、提办、领办或交叉办案等方式进行办理,避免了人情案,提高了执纪审查工作质量。

  (五)给基层党支部派“哨兵”装“探头”。督促厅党委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在全系统341个党支部配备438名纪律检查委员和纪检监督员。制定印发《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的规定》《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纪检监督员履行职责的规定》,进一步明职责、压担子、教方法,解决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期以来在基层没有抓手的难题,一些监督“盲区”和监督乏力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强化培训学习提升能力素质。通过以案代培、以干代培等方式分批次对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调训。2018年投入专项资金98.91万元,举办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专兼职纪检

  监察干部“综合业务”、“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应急救护”等培训班四期。采取现场教学、体验式教学、情景教学等形式组织交通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赴井冈山、六盘山接受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锻炼,面对面、手把手地开展综合素质培训726人次,4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获得了自治区红十字会颁发的《红十字救护员证》,有效推进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能力由“懂”到“会”再到“专”的“三步走”。

  (七)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一是创新了“三会两结合一监督”的会议和议事制度。建立案件办理“专人初审、集体研究、领导签批”的审批模式。“三重一大”事项和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归口报备,统一组织协调,统一实施监督。二是完善“廉洁意见”回复。通过本人背书签字、组织逐级把关、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审核的方法,确保“廉洁意见”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三是对婚丧嫁娶等事项实行年度公示制度,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四是建立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对关键岗位的干部定期进行轮岗交流。五是统一组织量化标准交叉互评。采取平时抽查、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互查互评。六是实行巡察、内审“双轨”监督机制,督促厅党委加大对厅属单位开展内部巡察和内部审计力度,招标确定8家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厅属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工程项目、预算收支、专项检查开展专项审计,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着力构建立体式、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推动权力规范化运行。

  (八)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督促厅党委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243个内控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保留制度71个,重新修订完善106个,废止43个,新建23个,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堵塞廉政“漏洞”。

  三、新形势下强化派驻监督的思考

  (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一是积极探索开展“干部家访”工作制,强化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推动监督范围从“工作圈”向“亲属圈”“生活圈”和“交际圈”延伸。二是不定期、分批次开展内部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提醒,对仍然顶风违纪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强化内部审计。设立垂直统一管理的内审制度,改变自证清白、涂脂抹粉式的内审和社会审计方式。四是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式垂直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以及“一把手”监督难题。

  (二)强化监督问责力度。通过督导调研、线索核查、纪律审查、检查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坚决纠正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以敢问责、严问责、常问责的实际行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督促各级党组织

  发挥牵头抓总和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强化监管、健全制度。紧紧抓住“四风”问题10种新表现,持续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强化重要节点的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盯紧“关键少数”,盯住“小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对不廉洁、不勤政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突出政治学习教育,强化党性锻炼,培养敏锐的政治观察力、鉴别力,切实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通过“送出去”、“请进来”,以会代训,以案代培、以干代培等方式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提高能力素质;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担当尽责,坚持原则,铁面执纪;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忠诚可靠、业务精干、作风硬朗、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二:派驻监督精准思考篇三:派驻监督精准思考

  

  关于着力破解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难点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面临许多难点,如信息获取难、沟通协调难、监督力量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破解难点,提高派驻机构的监督效果。

  首先,解决信息获取难的问题。当前,由于一些被监督单位的不配合、信息不透明等原因,派驻机构在获取相关信息方面存在困难。对此,我们应该强化立法,明确被监督单位应当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并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让各个监督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需要的信息。同时,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解决信息获取的问题。

  其次,加强沟通协调工作。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往往跨部门、跨地域,需要与各方面的工作人员进行密切配合和协调。为此,我们应建立起一种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各方面监督部门之间的协作。在沟通过程中,应重视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将沟通情况进行记录和反馈,以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最后,增加监督力量。监督机构的人员数量和力量直接影响着监督工作的覆盖范围和深度。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派驻机构的人力资源支持,扩大监督力量。同时,还应加强对派驻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做到专业化、高效化的监督工作。另外,还可以通过引进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参与监督工作,增加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破解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的难点问题需要通

  过加强信息获取、改善沟通协调和增加监督力量等多种途径来实现。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派驻机构的监督工作质量和效果,为打造干净、廉洁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近年来,我国派驻机构的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难点和问题,如信息获取难、沟通协调难、监督力量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思路,以破解难点,进一步提高派驻机构的监督效果。

  首先,信息获取难是派驻机构面临的一大问题。被监督单位的不配合、信息不透明等原因导致了信息获取的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立法工作,明确被监督单位应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对信息提供不力的单位进行相应的法律追责。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让各监督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需要的信息。三是增加对被监督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引导,使其意识到信息公开和透明的重要性,主动提供相关信息。

  其次,沟通协调难也是派驻机构监督工作的一大难点。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地域,需要与各方面的工作人员进行密切配合和协调。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起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各方面监督部门之间的协作。二是加强对派驻人员的培训,注重培养他们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增强工作沟通的效果。三是建立定期的工作会商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的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监督工作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最后,监督力量不足是派驻机构监督工作的一大瓶颈。监督机

  构的人员数量和力量直接影响着监督工作的覆盖范围和深度。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对派驻机构的人力资源支持,加强人员的编制和配备力度。二是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通过加强培训、考核等方式,不断提升他们的监督水平。三是引进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参与监督工作,增加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除了以上方面的努力,我们还可以积极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来提高监督工作效能。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被监督单位的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挖掘出异常情况和问题线索,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效果。同时,建立监督工作动态监视系统,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总之,破解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难点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政府和监督机构需要加强立法和规范,提供更多支持和保障;被监督单位要主动配合并提供相关信息,加强沟通与协作;同时,监督机构也要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加大监督力量和技术手段的投入。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进一步提升派驻机构的监督效果,保障国家的法治和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

篇四:派驻监督精准思考

  

  整合派驻力量提升监督合力(调研与思考)

  整合派驻力量提升监督合力(调研与思考)派驻监督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县级派驻机构从无到有,从单派驻到综合派驻,从部分监督到全面覆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后,针对派驻监督“有形覆盖基本形成,但有效覆盖尚未到位”的情况,纪委监委探索整合相关县级派驻机构力量,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创新模式、挖掘潜力,努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精准查找问题为深化改革确定方向

  县级派驻机构初设于2012年,18个县(市)先后共设立派驻机构

  276个。2019年综合派驻改革以来,通过精简整合保留设置

  128个,其中综合派驻机构

  121个,基本实现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覆盖。但在对综合派驻改革调研中,也发现了派驻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派驻力量不均衡。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后,121家县级派驻机构核定编制

  376名,从面上看总量不少,但分散到

  18个县(市)监督1032个党和国家机关就显得力量薄弱,单个纪检监察组平均监督单位数量8.5个,少则6、7个,多则10余个,丹巴、新龙等县个别派驻监督单位达15个之多,有的监督单位分布在偏远山区,工作半径较大,人均监督对象多,现实中“单兵作战、散兵游勇”状况并未改观。

  履职能力有差距。一些派驻干部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中有畏难情绪,缺乏斗争精神,存在履职不力的情况。一是职责定位不准。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为驻在部门班子成员,虽然在分工上未分管其他工作,但碍于情面“专职不专、越俎代庖”的情况比较普遍。调研显示,85%以上的纪检监察组组长或多或少地承担了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有的监督单位将主体责任整体“打包”给了派驻机构,致使派驻机构主要精力偏了向。二是监督措施单一。措施仅限于参会、谈话、看资料等,就监督而监督,对驻在部门具体业务钻研不够、廉政风险点分析不细、针对性监督措施不多,监督工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

  现象突出,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办案能力弱。一些派驻干部不敢不愿不会办案,案件线索依赖信访举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动力不够,一些初核流于形式,致使大案查小、小案查化,对一些行业、区域的震慑警醒效果不佳。

  推进“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基层实践是推动改革的源动力。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州将县作为试点,率先探索综合派驻工作模式,整合设立5个综合派驻机构,全覆盖监督53个县级单位、4个工委、23个乡(镇),实行统一的领导机构、办公场所、卷宗台账、管理制度、考核机制等

  5项措施,比照纪检监察室履行职能,全面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综合派驻前,县查办案件和处置问题线索数均为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重滞后。综合派驻改革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数、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等均实现逐年上升,且发现的问题线索质量较高,成案率持续增高。2020年立案数同比增长

  45.2%,结案数同比增长113.6%。

  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各县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大胆实践,有的采取“全集中”模式,将派驻干部收归纪委监委集中办公、统筹安排;有的采取“半集中”模式,将部分派驻干部抽回开展专案或专项督查。各县均取得明显成效,发现问题线索数量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处置问题线索数和立案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全集中”模式。丹巴、道孚、色达、德格、白玉、新龙

  6县在派驻体制机制不变的情况下,先后将派驻干部全部收归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统筹调度,管理体制和工作统筹都更加顺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完全分离,派驻监督职能与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合并,日常监督实行“AB岗”,紧扣脱贫攻坚、涉黑涉恶等监督重点统筹谋划专项督查,由纪委监委指派相关人员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实行同步会议记录。“全集中”模式实践一年来,共发现问题线索

  143件、移交

  27件,较派驻机构收回前分别增长

  190.6%、337.5%。同时,整合派驻办案力量,由纪委监委统筹调配、协作办案,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都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半集中”模式。泸定、巴塘

  2县采取“部分集中+留守监督”的方式,将部分派驻干部集中到纪委监委机关,成立“督查组”“专案组”集中攻坚克难,部分人员常态推进日常监督。泸定县抽调办案能力较强的精干力量,组成

  2个专案小组专责开展审查调查工作,2020年结案数较2019年增长4倍。巴塘县将三分之二的派驻干部集中到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办公,抽派90人次开展17次流动督查、交叉检查,有效发现和纠治问题数较整合前增长

  69%,初核处置问题线索数较整合前增长75%。

  除以上模式外,其余

  9个县(市)均采取“统分”模式,即“统一领导、分片协作”的方式,不同程度抽调派驻干部参与专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州探索加强派驻监督的做法,体现了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改革初衷,通过对派驻力量集中统一领导,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纪检监察监督网络;遵循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改革原则,在精准谋划、精准实施上着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因层、因类施策推进改革,通过完善机制破解问题,推动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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