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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每年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为县残联重点工作【优秀范文】

时间:2022-07-01 17:25:04 工作要点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县每年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为县残联重点工作【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我县每年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为县残联重点工作【优秀范文】

我县每年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为县残联重点工作4篇

第1篇: 我县每年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为县残联重点工作

2019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29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旨在不断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社会保障体系。《方案》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救助对象、形式及标准、工作流程、服务机构、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七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为做好《方案》的起草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残联迅速成立**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方案起草小组,负责《方案》研究、制定等相关工作。起草组成员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市有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一系列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精神要求,紧密结合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际,经过材料收集、研讨调研、集中起草,充分征求市扶贫、教育、民政、卫生计生、人社、食药监、工商、行政审批、质监、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残联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

一是推进“互联网+康复”,充分利用“**市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申报系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康复救助环境,实现康复需求信息直通直达、精准靶向,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简化救助申请流程,实现救助项目全流程实时动态管理。提升残疾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水平。

二是新增“机构+家庭”支持性康复救助形式。在做好省规定的机构康复训练救助、“手术+康复”救助和辅助器具适配救助三种形式的基础上,新增“机构+家庭”支持性康复救助,为不具备机构康复条件的0-6周岁残疾儿童、7-14周岁一、二级重度持证肢体残疾儿童,提供一年(10个月)以康复训练指导为主的上门服务。

三是提高省规定儿童受助年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继续放宽。

四是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谋划,2019年3月底前至少单独或牵头有关部门出台1-2项促进本地、本部门落实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的主要配套措施,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第2篇: 我县每年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为县残联重点工作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康复救助范围

(一)康复救助对象为0-6岁(或7-14岁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二)康复救助对象条件。

1、具有汉川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3、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二、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机构康复训练。

1、脑瘫残疾儿童康复:为脑瘫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16000元。

2、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康复档案、康复设备、功能房布置和人员培训等费用补贴。

3、多重残疾儿童康复: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机构康复训练救助。

三、申请、审核、救助和效果评估

(一)申请。

1、评估。由残疾评定指定医院或三级医院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康复需求明确的持证残疾儿童可不进行评估)。

2、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评估意见,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书或残疾人证原件,向汨罗市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市残联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7-14岁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市残联与民政、扶贫等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作出审核决定。

(三)救助。

1、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训练注册登记,接受康复训练。定点康复机构对残疾儿童实行实名制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救助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定点康复机构与残疾儿童监护人签订康复协议,同时将协议复印件报市残联备案。残疾儿童超龄或自行放弃康复训练,定点康复机构须及时报告市残联,市残联及时注销该项康复救助。

四、经费保障与结算

(一)经费来源。

1、市政府根据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数量、救助标准、工作保障等情况,科学测算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需求,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相应工作经费,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2、上级财政和残联拨付我市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3、市残联每年3月底前应向市财政报送上年度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数据和绩效报告,12月底前向市财政提交市级年度救助计划及经费安排申请,经批准后列入财政预算。对预算执行年度中新增的服务需求,由市残联提供依据,按照补助标准增补预算。

(二)结算办法。

1、在定点康复机构、手术医院接受康复服务和手术发生的费用,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按政策规定先行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再由市财政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定额或差额补助,确保不重复补助、失当补助。

2、经市残联审核同意在省级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转介至汨罗市外接受康复服务的,由监护人先行垫付康复费用,持收款凭证回市残联按我市救助标准予以结算。

3、在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接受康复救助儿童的康复训练经费,经省残联审核后,由省财政按救助标准直接拨付到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

4、由市财政通过集中支付或授权支付的方式,与本市定点康复机构结算经费,根据康复机构提供、参训儿童监护人当日确认、市残联审核的康复儿童接受服务的资料,按照参训人数、参训时间及补助标准,按季度结算。

5、辅助器具适配经费由市残联与财政部门结算,辅助器具产品由市残联根据需求情况经政府招标程序进行集中采购。

(三)政策衔接。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不影响其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五、定点康复机构认定

(一)定点康复机构的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自愿申请成为残疾康复救助服务定点康复机构,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具备承担相关康复项目任务的服务能力。

2、符合《湖南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与业务工作指南》条件,能够按照《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提供康复服务。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没有发生过重大伤亡或责任事故。

(二)定点康复机构的认定。由市残联会同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专业康复专家进行遴选评审,报岳阳市残联审定。

(三)定点康复机构的责任。

1、定点康复机构须与汨罗市残联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及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定点康复机构应利用公告栏、网站等做好康复救助公示工作,在机构显眼位置向社会公示享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名单、期限等情况,并定期公布康复救助开展等情况,自觉接受残疾儿童家长、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3、定点康复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约定,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合格的,应解除服务协议,取消定点服务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扶贫办、市残联等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残联组织负责残疾儿童筛查、救助对象的审核,定点康复机构准入、评估、退出与综合监管,以及康复救助工作的宣传、培训、指导、评估、检查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发改部门负责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统筹安排及与康复机构结算工作,对康复资金使用进行检查、监督。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包括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专业人员在内的特殊教育教师、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残疾儿童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教体部门负责加强对承担康复救助任务学校的管理,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开设康复训练内容,为康复后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小学或幼儿园提供保障。卫健部门负责加强医疗康复机构的管理、监督,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民政部门负责福利机构残疾儿童救助工作,加强对福利机构内设康复点的组织管理和有效监督。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对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进行监督,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逐步提高报销标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康复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扶贫部门负责对建档立卡残疾儿童家庭给予特别扶持,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的信息资源共享。

(三)提升服务能力。市政府根据汨罗实际,制定康复机构设置规划,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社会办康复机构在用水电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康复机构同等政策待遇。加强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人员等社会力量作用,做好发现告知、协助申请、志愿服务等工作。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捐赠。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残疾儿童康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运营和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意外伤害等风险分担补贴机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康复救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予以记录。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对纳入定点的各类康复服务机构,要按照相关服务标准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考核或检查,对未能按规定提供服务的机构要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纳入黑名单。

(五)做好政策宣传。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精神和内容,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和要求。

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自2019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9日

 

 

 

 

 

 

 

 

 

 

 

 

 

第3篇: 我县每年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为县残联重点工作

【残联汇报】县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是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残疾人非常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县残联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残疾人救助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县有各类残疾人2.53万,约占总人口的6.33%,他们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农村且家境相对贫困。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得到政府和全社会特别关心和特别扶助的队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残联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残联与民政、人保、卫生、教育、财政、扶贫、司法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单位能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合作,切实履行各自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各乡镇都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了残联专职干部。残联组织建设和救助体系建设及其有关工作已初具规模,努力使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残疾人得到了应有保障和有效服务。

(二)积极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进扶贫解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与集中就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每年举办几期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努力促成残疾人再就业。

(三)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社会救助项目投入。以2014年全年为例,我县为6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累计资金30余万元;
为41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救助,累计资金近30万元;
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368件,累计资金10万余元;
为8000余名残疾人建立了康复服务资料档案;
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户,累计改造资金6万元;
为80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累计发放资金2.08万元;
举办了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城乡残疾人104人;
购买了残疾人公益岗位28个,选聘了224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聘请了256位残疾人为村残协委员;
安置居家托养200户,合计资金9.1万元;
完成残联系统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5户,累计发放改造资金11.25万元;
完成住建系统残疾人危房改造25户,累计发放补助资金超过40万元;
为全县826位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护理补贴;
为残疾人创业典型提供了100万元的康复扶贫贴息贷款。

第4篇: 我县每年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为县残联重点工作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述职报告

2021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述职报告 在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古塔区妇儿工委的带领下坚持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为民办实事的组织领导大力推进进“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工作真诚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42名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接受了康复治疗残疾儿童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将情況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政府把“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范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群体的关注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残联联合妇儿工委把项目办好我们作了周密部署。

二、措施具体稳步推进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是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重要体现是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残疾预防和控制的具体手段。为让每个残疾儿童都有机会接触康复直接参与康复抢救确保每个符合康复救治条件的儿童都能接受治疗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板报等多种宣渠道对此项日进行大力宣传在社区、村里张贴“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通知让广大居民了解项目开展情况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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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筛査不漏一人。在全区范围内调查残疾人儿童为保证筛查的儿童都能参加康复治疗我们在街道社区摸底基础上逐一入户了解 情况共筛查出42名残疾儿童符合救助条件并为他们排忧解难创造条件如期参加各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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