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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地灾防控重点工作(2篇)

时间:2024-08-22 16:36:02 工作要点 浏览量:

篇一:地灾防控重点工作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1一、地质灾害概况

  xxx街道地质灾害以洪涝为主,由于辖区地势低,基础设施差,以至只要到汛期,雨量增多,上流水库一放水,地势较低的民房、厂房及仓库等容易被淹。

  二、地质灾害情况

  (一)重点防范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5-7月份的降雨、上流水库放水等活动。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重点主汛期是5月至7月。

  (二)防治重点。根据辖区地质灾害分布,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为火车站南头沿河民房、厂房及仓库。重点防灾地段是工业南路101号至114号,省一建靠河边平房地势较低,较易被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因素,确保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针对辖区基本情况,要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群策群防”的防御工作方针,并严格按照以下措施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策群防责任制,及时安排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值班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街道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转移群众撤离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科普画廊等社区文化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以此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汛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检查,并落实好以下工作:

  1、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社区平安中心户长和楼幢长的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信息反馈、宣传等工作。

  2、落实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预案,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居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3、各社区要督促居民、基层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是汛期加强监测频率,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报告,如情况紧急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4、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做好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对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减灾措施。

  5、要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当天气情况发生变化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到辖区各有关单位、企业、地灾监测人和受威胁的群众,并做好有关防灾减灾工作。

  (四)严格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的特点,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辖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表,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知悉灾害情况,确保上报下达、传递到位。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按照分工要求,立即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2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确保安全度汛,按照省地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县地质灾害指挥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现将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地灾防控责任

  一是形成镇、村(社区)、社三级防控工作领导机制。镇长为全镇地灾防控工作总指挥,分管副镇长抓具体落实,社发办、村(社区)书记、社地灾专职监测员共同落实省市县具体工作要求,做好层层落实。同时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明确责任。二是组建鹤鸣镇兼职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全镇设五个班,分x个片区及时处置地灾险情。三是落实防汛值班工作要求。我镇分正班与副班进行值守,正班为汛期xx小时值守人员,副班为综合应急人员xx小时随时待命。四是制定《鹤鸣镇xxxx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汛期日常物资储备工作、开展地灾应急演练,做到并做好在面对灾情时有的放矢。五是定期工作抽查。为及时掌握全镇xx个地灾点位专职监测人员巡查情况,通过视频点名及查看工作记录,对监测人员进行考核。

  二、加强地灾防控工作学习

  一是镇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门学习省市县地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二是在镇村干部工作例会上,镇分管领导领学省市县地灾工作防控要求;三是通过微信群要求村(社区)干部学习地灾防控文件。

  三、细化地灾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巡查工作。按照地灾监测工作要求,雨后各原有点位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上报。二是及时开展相关点位人员避让工作。在收到县级部门三级预警后,各村(社区)及时劝退游客,并组织灾害点位及疑似点位人员进行转移到集中避难场所避让。三是处置重大险情工作。x月xx日,我镇半雾路干岩子段出现山体滑坡,镇指挥部及时处置,封闭进山交通,设置各种警示标志,转移雾苑小区、裕民小区人员xxx余人到集中避难场所,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抓好督查整改

  一是对各村社区点位监测人员工作情况开展进行督查,要求专职监测人员完善工作记录。二是镇分管科室不定期对点位进行巡查,对比监测记录,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及时报送新增点位,对接县级部分,对点位进行评估。

篇二:地灾防控重点工作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预防地质灾害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4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严排查”的原则,采取预防先行、保障安全的措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基层基础,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重点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排查到点、不留死角”的要求,重点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X移民搬迁安置点、村民削坡建房、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库区、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点)、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

  (一)对人员集中区和交通要道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

  (二)对所有移民搬迁安置点进行排查;对已经搬迁的,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对老房子进行拆除,坚决不得留人、留物。

  (三)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削坡建房,对农村削坡建房户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农村分散建房的规划选址工作。

  (四)对矿山废渣的堆砌场所、矿山采空区、出矿口、工棚、办公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责成业主及时治理隐患,加强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五)对工程建设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场地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责任主体落实不力、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责令其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

  三、责任分工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国土、住建、发改、交通、水利、安监、经贸、教体、文旅、气象、电力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各责任单位为本行政区域、行业地质灾害排查防治责任主体,要进行现场督促指导,汇总排查情况,及时将排查结果报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局)。

  (一)对全县271处在册群测群防点开展排查,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地灾隐患点全面落实群测群防责任,降雨期间做到24小时密切监测。(牵头单位: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镇)

  (二)对移民搬迁安置点开展隐患排查,所有已建和在建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建设区域危险程度进行排查评估,切实加强搬迁安置点周边地质灾害的防控。(牵头单位:县搬迁办,责任单位:各镇)

  (三)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有无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的防灾意识,落实防治措施,坚决防止工程建设中的次生灾害;对居民、村民自建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

  (四)对工矿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经贸局)

  (五)对水库以及水电工地建设项目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督促建设项目业主编制防灾预案。(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六)对学校及周边进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七)对公路沿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八)对旅游景区(点)进行全面排查。(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四、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从4月21日至5月18日,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系统灾害成因特点,不分批次、不设环节进行灾害隐患排查,强化治理,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自查阶段(4月20日-4月28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负责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梳理、逐一登记,逐点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人,并就排查及整改情况上报自查报告

  (二)抽查阶段(4月28日-5月8日)。县政府抽调县直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排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不认真负责,流于形式,走过场的镇及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整改阶段(5月8日-5月18日)。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对本行政区域、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机构、防治制度、防治资金、防治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力做好防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把排查防治工作落到实

  处,分解到人头,安排专人深入到各现场,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得力,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整改落实。针对本次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采取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等措施的同时,通过建立抽查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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