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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一样吗(3篇)

时间:2024-08-24 08:00:07 工作要点 浏览量:

篇一:群众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一样吗

  

  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我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自我约束力。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1.群众纪律方面:尊重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我们应该保持与群众的良好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积极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要避免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和滥用职权行为,确保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位群众。

  2.工作纪律方面:遵守工作规定,认真负责,高效执行。我们应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或敷衍塞责。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工作信息的机密性。在工作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游戏、聊天等。

  3.生活纪律方面: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遵循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我们应该注重家庭美德,尊重家庭成员,维护家庭和睦。同时,要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个人生活中,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追求健康、有意义的生活。

  总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只有严格遵守这些纪律,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篇二:群众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一样吗

  

  违反群众纪律行为及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

  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

  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

  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

  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群众工作纪律的内涵

  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我们党为保持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是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处理党群关系的总的规范。

  ◆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表现

  ◆失职、渎职行为

  失职、渎职行为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私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依照党内法规应受党纪追究的行为。其主要行为有:

  (1)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

  (2)党组织负责人的失职、渎职行为。

  (3)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

  (4)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5)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的失职、渎职行为。

  (6)在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

  (7)在安全工作方面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

  (8)在执纪、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

  的失职、渎职行为。

  (9)违反有关规定,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的失职、渎职行为。

  (10)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的失职、渎职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法律规定的失职、渎职行为。

  (11)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属人员叛逃,出走的失职、渎职行为。

  (12)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失职、渎职行为;或者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

  (13)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是指侵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保护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依照党内法规应受党纪追究的行为。其主要行为有:

  (1)侵犯批评权、检控权、控告权的行为。

  (2)侵犯申辩权、辩护权、申诉权、作证权的行为。

  (3)侵犯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的行为。

  (4)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包括:侮辱、诽谤的行为,殴打、体罚、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行为,非法侵入或者非法搜查他人住宅的行为,等等。

  (5)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

  (6)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

  (7)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8)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

  (9)其他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篇三:群众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一样吗

  

  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

  纪律是社会的支柱,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是每一个公民的操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我们必须遵守的社会公德。

  政治纪律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社会安定、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要求公民必须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政治纪律,忠于党的理想和信念,热爱祖国,正确处理国家政治利益和民族利益。

  组织纪律是每个组织和团体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它强调公民必须遵守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遵守组织和团体的职责分工,必须尊重上级领导,必须遵守组织和团体的工作安排和节日纪念活动。

  廉洁纪律是公民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公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须坚持廉洁自律,必须拒绝贪污腐败,必须实行“公务员不贪污腐败”的原则,必须坚持社会公正原则,保护公共利益。

  群众纪律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公民必须尊重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必须尊重群众的合法权利,必须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必须尊重群众的宗教,必须尊重群众的文化传统。

  工作纪律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公民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必须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必须坚持责任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必须坚持规范、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

  生活纪律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公民必须守时,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必须热爱劳动,必须维护环境卫生,必须节约食物,必须坚持文明礼貌,必须坚持自我修养,必须言行一致,必须提倡科学文化。

  纪律是社会的支柱,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是每一个公民的操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我们必须遵守的社会公德。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坚持遵守社会公德,坚持遵守各项纪律,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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