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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对于涉粮专项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时间:2022-11-19 19:45:08 整改报告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对于涉粮专项巡察整改情况通报,供大家参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对于涉粮专项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 1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涉粮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7 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领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专题研究,明确提出整改问题必须彻底解决,整改必须全部到位,否则绝不罢休。组织动员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积极行动,全面整改,形成了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强力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责任到人 详细制定《中共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 XX县委第四巡察组涉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类、逐项解决巡察组反馈的各项问题,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

  — 2 — 整改到位。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高度重视,抓出实效 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和督办,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其他同志负责对分管单位的整改工作。整改期间,根据巡察组反馈的 3 个方面问题和 3 点整改意见建议,共梳理出7 项整改任务。经过涉粮监管业务部门干部职工的努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目前,我局在计量器具检定、执法办案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内容:局党组政治敏感性不强,对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2021 年 9 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没有组织单位人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涉粮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部署,被动接受上级工作安排,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涉粮专项巡察工作的领导;二是组织召开落实粮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讲话中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以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规定,要求大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对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建立长效机

  — 3 — 制,研究出台《2022 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涉粮专项巡察同日常工作同步推进,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整改落实会议,层层传导压力,局党组进一步厘清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抓好问题整改及日常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和日常监管履职双到位;五是根据《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清单》,进行整改责任分解,主动剖析问题原因,认领问题、划定责任,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各项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2、问题内容:上报的《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XX 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 县市场监管局粮食购销领域落实监管责任自查自纠方案>的通知》两份文件均未有文件号,截止巡察结束,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自查自纠问题数为零。

 整改情况:为彻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局党组进一步整合基层工作人员,严肃工作纪律,修订《工作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 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 县市场监管局粮食购销领域落实监管责任自查自纠方案>的通知》两份文件无编

  — 4 — 号问题,重新编号打印,备案存档;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自查自纠问题数为零问题,经过认真查摆,发现主要存在局党组重视不够、政治敏感性不强,计量器具检定不全面、不及时,对涉粮企业网上申请检定培训较少,执法办案不够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3、问题内容:计量器具检定不全面。2020 年全县涉及计量器具 330 台,检定 220 台,未检定 110 台,受检率 67%,未达到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增配两名检定工作人员;二是配备装备,安排专门车辆用于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粮食收购企业计量器具检定网上申报能力,组织召开粮食收购点计量器具检定培训,帮助收粮点成功填写申报检定申请,切实提高粮食经营者网上申请检定水平;四是双管齐下,开展全县计量器具的全面检定。一方面对在网上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及时优先进行检定,另一方面对已到期但未进行网上申请的计量器具抓紧进行全面检定,力争在夏粮收购工作来临之前,实现涉粮计量器具应检尽检全覆盖;五是制定《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粮计量器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涉粮计量器具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收粮点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未按时参加衡器检定的单位进行处罚;六是加强督导检查,一把手和主管副职亲自到各个市场监管所和粮食收购单位实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七是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群众监

  — 5 — 督,印制《关于加强粮食收购单位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通告》300 余份张贴到收粮点,内容包括计量器具检定政策,计量器具检定标识是否到期的查验方法,计量器具检定申请方法和途径,到期未检定计量器具的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4、问题内容:检定不及时。2019 年 8 月,某公司电子汽车衡未按时检定,现场检定其计量器具不合格,且已经收购 546.34 万公斤小麦,实际多收 0.84 万公斤,直接导致粮农损失 1.95 万元。

 整改情况:局党组牢固树立农民利益无小事思想,高度重视涉及粮农利益问题,对此项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立即对该公司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对粮农损失赔偿到位,切实维护粮农利益。首先对该公司的电子汽车衡进行了重新检定,同时,要求该公司对因电子汽车衡未按时检定给粮农造成的损失马上予以退赔。事后,从该公司提取了退赔粮农损失的相关证据,并对受损粮农进行了回访,确定粮农的 1.95 万元损失已经全部退还到位。局党组要求各办案单位通过这次专项巡察工作发现自己的不足,及时检定全面检定计量器具,绝不允许坑农害农案件发生,执法办案人员一定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漏检计量器具,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5、问题内容:2019 年以来,21 起涉粮行政处罚案件均

  — 6 — 为计量器具自安装至处罚日未检定,其中,延市监字〔2021〕84 号处罚案卷显示某粮食收购部 2014 年 4 月安装的电子汽车衡,到 2021 年 4 月未检定。

 整改情况:涉粮计量器具衡器检定工作事关广大粮农切身利益,局党组高度重视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对全县 330 台涉粮计量器具开展检定工作,依规做到申报一起、检定一起,力争检定率达到 100%,实现涉粮计量器具检定全覆盖。对延市监字〔2021〕84 号处罚案卷显示某粮食收购部 2014 年 4月安装的电子汽车衡,到 2021 年 4 月未检定问题,已于 2021年 6 月 13 日对该电子汽车衡进行了重新检定,并按规定粘贴计量合格标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

 6、问题内容:执法案卷被询问人和询问人签名笔迹一致,2021 年当场处罚案卷中出现 2019 年提取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简易处罚程序,证据提取与处罚时间应一致)。

 整改情况:办案单位通知当事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重新补交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当事人当场签字按指印予以确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7、问题内容(1):2021 年的 12 份案卷显示执法人员身份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执法人员”。

 整改情况:办案单位已将 12 份案卷中执法人员身份改正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 7 —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内容(2):延市监食行罚〔2019〕127 号案卷现场执法检查照片缺失,询问通知书无接受询问调查应到地点,并且随意改动询问笔录执法时间。

 整改情况:一是延市监食行罚〔2019〕127 号案件,因未能找到当时执法照片,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要求该公司对因电子汽车衡未按时检定给粮农造成的损失予以退赔,执法人员提取了退赔粮农损失的证据,并拍照留存归档;二是执法人员对《XX 县市场监管局询问通知书》延市监询通〔2019〕04-03 号,进行了补充完善,修正接受询问调查应到地点;三是执法人员对《XX 县市场监管局现场笔录》中的询问时间,“2019 年 8 月 9 日 16 时 30 分至 2019年 8 月 9 日 17 时 10 分”经修改的 16 时处,由当事人盖章予以确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内容(3):延市监当处字〔2021〕13-019 案卷询问笔录前后时间矛盾。

 整改情况:延市监当处字〔2021〕13-019 案卷询问笔录时间原错打为:2021 年 5 月 14 日 9 时 40 分至 2021 年 5 月13 日 9 时 55 分,明显前后矛盾,属于工作人员打字不认真,工作疏忽造成。现已将该案卷询问笔录时间重新修正,并通知当事人到场后重新签字按指印予以确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问题内容(4):延市监食行罚〔2019〕127 号案卷证据

  — 8 — 提取人为 1 人。

 整改情况:执法人员对提取的当事人《政策性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汇总表(财务)》(7 月 26 日至 7 月 31 日)、《政策性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汇总表(财务)》(8 月 1 日至 8 月5 日)、《政策性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汇总表(财务)》(8月 6 日至 8 月 8 日)以及退赔给粮农的退款清单等证据上分别由两名执法人员重新签字提取。

 局党组为了杜绝类似第 6、第 7 项中暴露出来案件审理方面存在把关不严问题,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涉粮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调整案件审理委员会,确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则,严把案件审理关;二是研究出台《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卷评查及执法培训方案》和《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案件审核,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三是组织召开行政执法推进会,开展多项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四是加强责任追究,保证规范执法,局党组对执法不够规范的单位和人员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在全局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宣传。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把从严治党责任稳稳扛在肩上,构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总书记

  — 9 — 关于粮食安全极端重要性的指示精神,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

 (二)巩固成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最后落到实处。

 (三)加强业务培训,能力提高人员素质。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执法人员日常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坚持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精神,严格政治规矩、政治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拧紧执纪问责螺丝,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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