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度XX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1年度XX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第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历史使命,全域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根据《XX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XX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2021年度XX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XX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2021年XX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相关工作。
二、考核对象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考核时间
2022年1月中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下旬,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四、考核内容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巩固拓展衔接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
日常管理工作情况等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五、考核方式及步骤
对全县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进行全面考核,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各镇的村(居)委会及自然村。
考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总结报送。各镇要对照年度考核内容形成最新的年度自评报告于2022年1月20日前报送县乡村振兴办。各镇在年度自评报告中要总结提炼3-5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性做法,典型经验要有做法、有效果。总结举例若干个行政村、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致富带头人等创新性做法。
典型经验参考方向:①防贫监测;②特色产业帮扶;③消费帮扶;④就业帮扶;⑤教育帮扶;⑥社会帮扶;⑦保障性帮扶;⑧乡村振兴扶智扶志;⑨资金使用和管理;⑩扶贫资产管理;①驻镇工作队管理;⑫党建引领;①致富带头人培育;④农业科技创新;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⑥红色文化村、历史文化村、旅游文化村等特色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风貌提升;①特色小(城)镇建设;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⑩乡村治理;②移风易俗、万企兴万村等农村社会事业活动。
(二)考核范围。县对各镇进行全面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面,每个镇根据行政村数量按大、中、小镇(大镇:遂城、黄略、杨柑、城月、洋青、乌塘、草潭、建新;中镇:港门、北坡、界炮;小镇:岭北、河头、江洪、乐民)三个类别分别随机抽查3、2、1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查考核2条自然村(不足2条自然村查1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方面,每镇抽查10户(优先抽查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监测对象不足10户时抽查其他脱贫户).考核方式包括座谈交流、干部访谈、进村入户、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
(三)结果反馈。县委乡村振兴办根据各镇和村委会实地考核及日常监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汇总考核结果,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后反馈到各镇。
六、结果评定
年度考核采取综合评分制,根据各镇日常工作、实地考核情况分别按30%、70%的权重计算,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
(一)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考核结果为”好”等次。
(二)考核分值为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较好”等次。
(三)考核分值为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
(四)考核分值为6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
本年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评分以及各类型加分合计不超过100分。加分项可叠加得分,但每种加分类型本年度仅限加分1次,且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1.本镇在2021年度期限内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受到全省通报表扬或在全市及以上进行工作经验介绍推广的,加2分;受到全市通报表扬的,加1分;受到全县通报表扬的,加0.5分。
2.各镇每月召开党委(政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加0.5分。
3.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并纳入市级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典型案例库的,加1分。
4.参加省举办的”乡村振兴大擂台””十大美丽乡村”系列活动并获得称号的,每个村(镇、风貌带、示范带)加1分;参加市美丽乡村电视大赛并获奖的,每个村加0.5分。
5.参加省级及以上移风易俗、万企兴万村等农村社会事业活动比赛并获得奖项或称号,加1分。
6.获得市AAA级景区村庄认定的,每个村庄加0.5分。
2021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1.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2021年度期限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通报批评的,扣3分;
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分、1分、0.5分。
2.本镇管辖领域在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生重大涉农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涉农群体性事件的,每项扣3分。
3.被审计、纪检等部门查出2021年度存在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被媒介披露,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并经过核实的,扣3分。
4.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存在恶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佐证材料)、隐瞒事实的,扣2分。
5.各级涉农资金拨付使用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省级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市级通报批评或发函提醒,每次扣1分;县级通报批评或发函提醒,每次扣0.5分,合计扣分不超过5分。
七、结果运用
(一)对年度考核得分在”较好”及以上等次且在全县排前3名的镇进行通报表扬。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效显著的,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二)对年度考核结果在全县后3名且综合评价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镇和在全县后5名且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对农村人居环境情况恶劣的,将邀请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奖优、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年度考核相关工作,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二)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各镇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照年度工作要求,逐项核实,对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实反映各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和敷衍应付的现象,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考核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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