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平安建设考核方案(对机关考核)(完整),供大家参考。
关于印发《**镇 202*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镇直机关单位:
《**镇 202*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已经镇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年*月**日
**镇 镇 202* * 年度平安建设( ( 综治工作) )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客观公正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质效,根据《**镇 202*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由镇综治办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二、考评内容
( ( 一) ) 平安建设( ( 综治工作) ) 领导责任制1 (11 分) )
1 1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并规范运行3 (3 分) )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并规范运行,计 3 分,未成立的扣 3分。
2 2 、定期研究综治维稳工作8 (8 分) )
每季度研究一次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计 8 分,少一次扣 2分。
( ( 二) ) 维护政治安全3 (13 分) )
1 1 、宣传教育6 (6 分) )
有反邪教宣传栏和反邪教固定标语等宣传品的,计 3 分;没有宣传栏的扣 3 分,没有宣传标语的扣 3 分。
2 2 、 防控管控3 (3 分) )
对邪教重点人和涉政重点人落实“四包一”责任制,计 2 分,“四包一”责任制未落实到位造成脱管失控的,扣 2 分;邪教反宣品及时清除的,计 1 分,发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止。
3 3 、基层基础2 (2 分) )
建好邪教人员和涉政人员信息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的,计 2 分;底数不清的扣 2 分。
4 4 、日常工作2 (2 分) )
及时报送邪教工作和政治安全领域工作相关资料,资料齐全规范的,计 2 分;报送不及时的扣 1 分,资料不齐全的扣 1 分。
( ( 三) ) 维护社会稳定7 (17 分) )
1 1 、情报信息工作2 (2 分) )
按照维稳情报信息工作制度等要求,及时收集、上报、处置涉稳信息,计 2 分;迟报一次扣 0.2 分,漏报一次扣 0.5 分,瞒报一次扣 1 分,扣完 2 分为止;
2 2 、重点人包保稳控0 (10 分) )
落实省市县确定的属地重点人员包保、管控、劝返等措施,计 5 分;发现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人次扣 0.5 分,重点人员失控到县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 1 分;到市一次扣 2 分;到省一次扣 3 分;进京一次扣 5 分,扣完 10 分为止。
重点人包括:重点信访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邪教重点人员、社区矫正人员。
3、 维稳事件处置5 (5 分)
及时上报、妥善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计 5 分;一次未报扣0.5 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 2 分;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敏感案(事)件,发生 1 起因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扣 5 分,扣完 5 分为止。
( ( 四) ) 平安 ** 建设1 (31 分) )
1 1 、“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测评1 (21 分) )
(1)宣传氛围浓厚,计 10 分。有固定宣传栏,计 5 分;张贴 5 条以上标语的,计 5 分; (2)开展会议培训,计 5 分。有会议记录的计 2 分,有测评试卷的计 3 分; (3)测评成绩,计 6 分。凡是在县级以上实地测评和电话测评中成绩不理想,严重影响**整体水平的,或者县级以上领导点名通报批评的,扣 6 分,同时下年度全年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
2 2 、平安创建活动0 (10 分) )
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机关、平安医院、平安校园等平安细胞创建,大力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计 5 分,未开展的扣 5 分; 创建活动有方案、有标准、有载体、有氛围、有效果的,计5 分,创建活动无方案的扣 2 分,有创建活动方案但宣传氛围不浓厚、无效果的扣 2 分。
( ( 五) ) 综治基层基础5 (15 分) )
1 1 、基础办公条件5 (5 分) )
有单独的综合治理办公室或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并达标建设的,计 5 分,没有的扣 5 分,不达标的扣 3 分;
2 2 、雪亮工程建设5 (5 分) )
每个机关单位建设不少于 5 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未安装的扣 5 分,摄像头每少一个扣 1 分。
3 3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5 (5 分) )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有记录,计 5 分。
( ( 六) ) 固定宣传栏9 (9 分) )
有固定宣传栏,宣传栏上有平安创建、扫黑除恶、民法典等宣传内容,每样内容计 3 分。
( ( 七) ) 日常工作4 (4 分) )
对分管治保同志参会情况、工作群回应情况、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由镇综治办据实计分。
( ( 八) ) 加分项和负分项
1、加分项(最高限加 10 分)①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有特色,省、市、县召开现场会的,省级加 10 分,市级加 6 分,县级加 3分;②在中央、省、市、县级大会上作经验交流,中央级加 10 分、省级加 6 分、市级加 5 分,县级加 3 分; ③在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的,中央级加 10 分、省级加 6 分、市级加 5分;④代表镇委、镇政府接受上级检查考核合格或受到肯定的,每次加 3 分;⑤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或市委、市政府
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每次加 2 分;⑥成功化解重大信访积案,彻底息访罢诉的,每件加 5 分;⑦年度内本综治责任区域干部职工群众受到见义勇为表彰的,每起加 2 分。
2、负分项(最高扣减 10 分)①机关干部职工有违法犯罪的, 1 人以上(含 1 人),扣 2 分;②中央、省、市、县组织暗访、检查、督查工作中,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严重影响**整体形象的,每次扣 5 分;③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的,每起扣 2 分;⑤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 5 分。
三、考评办法
平安建设( 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综治基层基础、网格化服务管理、扫黑除恶工作、宗教工作、日常工作等项目考核分数以及加分项与负分项相加后计算为考核成绩。
四、结果运用
(一)对完成责任目标任务且考核位次靠前的机关,分层分类推荐为拟通报表扬的优胜单位。
(二)符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情形的,给予黄牌警告并纳入下年度重点管理;符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 票否决”情形的,予以“一票否决”。
附件: **镇 镇 202* * 年度镇直机关平安建设( ( 综治工作) ) 考评细则
**镇**202*年度镇直机关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细则 考核项目
具体考核内容
评分办法
得分
一、平安建设 (综治工作)
领导责任制 (11 分)
1.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并规范运行(3分)
2.定期研究综治维稳工作(8 分)
1、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并规范运行,计 3 分,未成立的扣 3 分。
2、每季度研究一次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计 8 分,少一次扣 2 分
二、维护政治安全(13 分)
1.宣传教育(6 分)
2.防控管控(3 分)
3.基层基础(2 分)
4.日常工作(2 分)
1、有反邪教宣传栏和反邪教固定标语等宣传品的,计 3分;没有宣传栏的扣 3 分,没有宣传标语的扣 3 分。
2、对邪教重点人和涉政重点人落实“四包一”责任制,计 2 分,“四包一”责任制未落实到位造成脱管失控的,扣2 分;邪教反宣品及时清除的,计 1 分,发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止。
3、建好邪教人员和涉政人员信息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的,计 1 分;底数不清的扣 1 分。
4、及时报送邪教工作和政治安全领域工作相关资料,资料齐全规范的,计 2 分;报送不及时的扣 1 分,资料不齐全的扣 1 分。
三、维护社会稳定 (17 分)
1.情报信息工作(2分)
2.重点人员包保稳控(10 分)
3.维稳事件处置(5分)
1、按照维稳情报信息工作制度等要求,及时收集、上报、处置涉稳信息,计 2 分;迟报一次扣 0.2 分,漏报一次扣 0.5分,瞒报一次扣 1 分,扣完 2 分为止;
2、落实省市县确定的属地重点人员包保、管控、劝返等措施,计 5 分;发现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人次扣 0.5 分。重点人员失控到县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 1 分;到市一次扣 2 分;到省一次扣 3 分;进京一次扣 5 分,扣完 10 分为止。重点人包括:重点信访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邪教重点人员、社区矫正人员。
3、及时上报、妥善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计 5 分;一次未报扣 0.5 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 2 分;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敏感案(事)件,发生 1 起因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扣 5 分,扣完 5 分为止。
四、平安**建设(31 分)
1.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测评(21 分) 4.平安创建活动(10分)
1、“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测评(21 分)
(1)宣传氛围浓厚,计 10 分。有固定宣传栏,计 5 分;张贴 5 条以上标语的,计 5 分 (2)开展会议培训,计 5 分。有会议记录的计 2 分,有测评试卷的计 3 分; (3)测评成绩,计 6 分。凡是在县级以上实地测评和电话测评中成绩不理想,严重影响**整体水平的,或者县级以上领导点名通报批评的,扣 6 分,同时下年度全年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
2、平安创建活动(10 分)
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机关、平安医院、平安校园等平安细胞创建,大力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计 5 分,未开展的扣 5 分; 创建活动有方案、有标准、有载体、有氛围、有效果的,计5 分,创建活动无方案的扣 2 分,有创建活动方案但宣传氛围不浓厚、无效果的扣 2 分。
五、综治基层基础(15 分)
1.基础办公条件(5分)
2.雪亮工程建设(5分)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5 分)
1、有单独的综合治理办公室或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并达标建设的,计 5 分,没有的扣 5 分,不达标的扣 3 分;
2、每个机关单位建设不少于 5 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未安装的扣 5 分。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有记录,计 5 分。
六、固定宣传栏 (9 分)
宣传氛围 有固定宣传栏,宣传栏上有平安创建、扫黑除恶、民法典等宣传内容,每样内容计 3 分。
七、日常工作 (4 分)
交办工作落实情况
对分管治保同志参会情况、工作群回应情况、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由镇综治办据实计分。
十、加分项和 负分项 加分项(最高限加 10分)
①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有特色,省、市、县召开现场会的,省级加 10 分,市级加 6 分,县级加 3 分;②在中央、省、市、县级大会上作经验交流,中央级加 10 分、省级加 6 分、市级加 5 分,县级加 3 分; ③在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的,中央级加 10 分、省级加 6 分、市级加 5 分;④代表镇委、镇政府接受上级检查考核合格或受到肯定的,每次加3 分;⑤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每次加 2 分;⑥成功化解重大信访积案,彻底息访罢诉的,每件加 5 分;⑦年度内本综治责任区域干部职工群众受到见义勇为表彰的,每起加 2 分。
负分项(最高扣减 10分)
①机关干部职工有违法犯罪的, 1人以上(含1人),扣2分;②中央、省、市组织暗访、检查、督查工作中,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严重影响**整体形象的,每次扣 5 分;③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的,每起扣 2 分;⑤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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