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乡镇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群众,努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和服务型政府,根据《中共丽水市委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丽委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乡镇(含街道,下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完善“民情地图”促服务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1.实行全员住村。乡镇要进行住村干部“双向选择”,实行全员住村,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住村干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住中心村、后进村和重点项目推进村等重点村。乡镇党政正职每年要走遍所在乡镇所有自然村,乡镇各类干部走访要求严格按照《中共松阳县委关于构建“民情地图”促服务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科学化的实施意见》(松委〔2011〕7号)第四点规定执行。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县每周二“无会日”制度,提倡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确定乡镇干部下村每星期固定服务接待日,保证乡镇干部有时间下村。推行乡镇干部“住夜”制度,开展夜学、夜访、夜谈活动,每名乡镇干部每星期住乡村不少于2夜,每星期进村入户夜访夜谈1次以上,每天要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住夜值班。健全民情沟通分析制度,全方位了解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各种利益诉求。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等做法。
3.坚持“一线工作法”。健全完善定期民情调研、组团服务、难题破解、社会维稳等工作机制,面对面了解民情,倾听群众所需所求,接纳群众建议意见,力争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能力在一线提高,发展在一线促成。办好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实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制作发放乡镇干部联系服务卡,积极搭建服务群众平台,健全干部联系群众机制。
二、深入开展“双先双创”活动,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队伍执行力
4.实行目标管理。带头开展“岗位争先创业绩、服务领先创满意”活动,争当爱岗敬业、创业创新、联系群众、务实清廉的模范。普遍实行工作项目责任制,全面推行乡镇十件实事和干部干事承诺践诺制度,建立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办事首问责任制和AB岗制,完善政务服务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乡镇干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工作、考勤、值班、病事假等相关制度,全面实行办事档案、工作日志等做法。严禁脱岗办私事,严禁工作时间炒股、娱乐,严禁吃拿卡要,着力解决干部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在位不作为等问题。对制度执行情况不定期开展巡查,违反规定的视情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5.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校作用,有计划、分批次举办乡镇基层干部培训班,帮助干部提升能力。每名乡镇干部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做到每个届期内对所有乡镇干部轮训一遍。县里每年依托县委党校、行政学校举办若干期乡镇县管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乡镇一般干部由乡镇负责培训。按“‘三农’需要什么,干部学习什么”的要求,开展技能培训并进行技能认证,大力培养“技能型”乡镇干部。重视学历教育,鼓励乡镇干部通过自学考试、函授学习、现代远程教育等途径,在职参加继续教育。重视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鼓励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与年轻同志进行结对指导,实行导师带徒。推进干部网络学院面向基层干部开放,促进各种学习资源向基层干部倾斜。
6.突出实绩考核。健全完善乡镇班子和干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突出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任务落实,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形成正确的实绩导向。开展以推动发展好、服务群众好、社会管理好、工作效能好、自身建设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服务型乡镇建设,强化创建考核,考核情况与乡镇干部奖惩相结合,作为乡镇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推广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健全完善群众评议乡镇干部制度,开展乡镇党代会年会民主评议党委班子成员工作。
三、坚持基层用人导向,进一步选优配强乡镇干部队伍
7.配强配齐班子。结合年度工作实绩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民主评议测评结果,定期分析乡镇班子建设情况,对不适应、业绩差的班子成员进行调整,缺配的要及时配齐。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具有乡镇工作经历,优先从具有乡镇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乡镇党委书记要以35岁至50岁的干部为主体。注重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善于处理复杂情况的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注重把县级机关部门优秀干部选拔到乡镇任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配备时要听取乡镇党委书记的意见。
8.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基层一线人员中选拔乡镇干部,在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干部时,向大学生村官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倾斜。针对工作多年、实绩突出的优秀村干部,定期编制专门的公务员招录计划进行招录。重视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和选拔领导干部。重视考录干部的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结构,适当设置村镇规划、农经管理、环保等基层较为紧缺的专业职位,注意保留适当数量在本乡镇成长、熟悉当地情况的干部,着力打造年龄梯次、性别和专业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
9.充实工作力量。要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调离所在乡镇。规范选调和借用乡镇干部程序,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照《松阳县公务员选调若干办法(试行)》和《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山区乡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因公开遴选等原因调离的,应在乡镇至少服务满2年。建立健全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制度。推进干部人才资源向乡镇倾斜,有计划选派县级机关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深化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推进县服务型党组织指导中心建设,重视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在职干部在乡镇破难攻坚、重点建设、信访督查等集中性专项工作中的作用。
四、认真落实“三真”要求,充分激发乡镇干部队伍活力
10.加大选拔力度。加大县直单位与乡镇之间的领导干部交流力度,把乡镇工作经历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选拔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时,除专业性、结构性领导岗位之外,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机关部门主要领导一般从具有乡镇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领导中推荐;加大从任职多年的乡镇领导干部中交流到机关部门任职的力度;加大熟悉农村工作、表现突出的乡镇干部选拔力度。对长期在乡镇工作尤其是在艰苦环境下取得突出实绩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可破格提拔。山区乡镇出现县管领导干部职数空缺时,优先选拔本乡镇或其他山区乡镇的优秀干部。
11.真心关心关爱。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提高到20%,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的可给予嘉奖,连续3年优秀的可给予记功奖励。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向乡镇倾斜,适当提高乡镇机关干部津补贴,提高部分津补贴要充分体现奖优罚懒,打破分配平均主义,由乡镇结合干部工作考核结果发放,调离乡镇的不再享受,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每两年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乡镇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有梯次、有计划地推进乡镇之间、乡镇与机关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特别是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一般干部,加大交流力度,对其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倾斜。县党政班子成员每年与所联系乡镇班子成员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县委书记每年至少与乡镇党政正职谈心谈话1次,县委组织部根据需要开展谈心谈话,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每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分管职能科室干部普遍谈心1次。
12.着力改善环境。积极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理清乡镇的工作重点、职责和管理权限,进行职能的科学化合理化设置,突出重点,减轻乡镇负担。加快在中心镇推进“扩权强镇”工作力度,逐步解决乡镇责权不对应的矛盾。坚持乡镇人员编制专编专用,县级机关部门不得变相占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乡镇缺编人员。乡镇干部提拔和交流,应充分听取乡镇党委意见。县级机关部门在制定涉及乡镇工作的政策前,要认真听取乡镇的意见建议。规范乡镇检查评比考核,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严格控制对乡镇的“一票否决”事项。减少县级机关部门需要乡镇干部参加的会议。加大财政支持保障,积极改善乡镇工作生活环境,支持乡镇改造危旧办公场所,改善住夜条件,每个乡镇都要有食堂、公共卫浴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安全设施。县级机关部门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确需用餐的,应到食堂就餐。县有关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干部,原则上纳入乡镇日常管理,站所负责人的调动、任免,应事先书面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其年度考核由县有关部门会同乡镇进行。大力总结表彰乡镇干部先进典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乡镇党委书记是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抓班子、带队伍。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和组织员要协助抓好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日常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乡镇干部队伍具体管理工作。
篇二: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4.25?
【字
号】舟委办[2006]39号、舟政办[2006]36号
【施行日期】2006.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舟委办〔2006〕39号、舟政办〔2006〕36号)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渔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乡镇(街道)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在渔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作为渔农村基层政权的领导核心,其执政能力的高低关系到基层政权的稳定和巩固,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干部制度的不断改革、教育培训的不断加强、工作环境的不断改善,使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加快我市的发展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在经济增长速度上争领先、在发展海洋经济上打头阵、在构建和谐社会上创特色、在提高执政能力上求实效,必须真正重视基层工作,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从实际出发,加大工作力度,制定有效措施,充
分调动乡镇(街道)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好,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基层组织领导保证。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干部教育培训机制
(一)加强教育培训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市、县(区)两级党校、行政学院为阵地,按照乡镇(街道)干部每届任期内轮训一遍的要求,分级负责,认真制订教育培训规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由市级负责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他班子成员由市、县(区)两级共同负责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一般干部由县(区)负责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天。
(二)明确教育培训内容。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要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乡镇(街道)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要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干部的学历教育,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的,要鼓励他们多渠道地进行学历教育,所需经费各级要予以适当补助。
(三)注重教育培训方式。要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结合,促进乡镇(街道)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市、县(区)每年都要选拔一批优秀的乡镇(街道)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省、市
有关单位、重点工程和大中型企业挂职锻炼。
(四)加强教育培训考核。各县(区)要建立乡镇(街道)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乡镇(街道)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乡镇(街道)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县(区)组织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乡镇(街道)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在乡镇(街道)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要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改进乡镇(街道)干部队伍选配机制
(一)明确导向。着眼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特别是针对当前渔农村基层处于矛盾易发多发期这一实际,及时调整乡镇(街道)干部的选配思路,进一步确立科学的配备导向。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选拔任用,把政治素质好、能够总揽农村工作全局、工作实绩突出、坚持廉洁自律、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岗位上来。要注重从有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从机关部门选派到乡镇(街道)、缺少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的,一般应先安排到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岗位培养锻炼。对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配备要从过去更多地考虑锻炼年轻干部的角度,转向更多的考虑选配熟悉基层基础工作、善做群众工作的干部上来,以适应建设渔农村新社区的需要。
(二)科学选配。继续通过公开选拔、公推竞选等方式,积极改进和完善乡镇(街道)干部的选配方式,不断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选人用人途径。要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乡镇(街道)工作职能转变的新情况,切实改善党政领导班子的专业和知识结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要注意把熟悉城乡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工作的干部配备到班子中
来。要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意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要注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结构的老中青梯次配备,不搞“一刀切”,片面地追求年轻化。重视做好乡镇(街道)女干部的选配工作。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女干部,每个县(区)至少要有10%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正职女干部。
(三)加强交流。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两届的,应当交流。要注意不同类型乡镇(街道)之间、乡镇(街道)与县级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干部交流应统筹安排,有计划地进行。担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同一乡镇(街道)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党政班子成员的交流面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换届选举后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
四、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的考核评价机制
(一)完善考核内容。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突出对工作实绩、素质、能力和群众满意程度的考核。要进一步细化量化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标准,增强可操作性,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既要看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方面的实绩,又要看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和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实际绩效。对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考核,要从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领导水平、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来认定和评估。要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群众满意度的测评对象应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和村(社区)主要干部等。
(二)改进考核方法。建立完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工作分解记实、立体考评制。通过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上级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运用目标管理、综合评议、重大事项考察等具体办法,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
行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增强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市委要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对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测评。
(三)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经考核工作实绩不明显、群众公认度低的班子和个人要予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予以降职或免职,促使基层干部既对上级负责,更要对群众负责,真正形成干部为群众办事服务、让群众监督评议的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的关爱机制
(一)加大对优秀乡镇(街道)干部的选拔力度。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一般要从在乡镇(街道)基层工作和经过乡镇(街道)基层锻炼,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群众公认的干部中选拔。在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任用上,要注意充分发挥各年龄段乡镇(街道)干部的积极性,形成梯次配备,不唯学历,不搞年龄上的层层递减。对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尤其在艰苦环境下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可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破格提拔,其中越级提拔的,应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二)进一步完善乡镇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按乡镇行政编制的10%核定,由县(区)委统一掌握。根据非领导职务设置的有关规定,对《关于县(市、区)和乡(镇)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问题的补充通知》(浙人奖〔1996〕105号)中规定的五种情况下被确定为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的,不受规定的比例限额限制。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在职级待遇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凡参加工作满30年(或满25年并在乡镇工作时间累计满10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985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文化程度)、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且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编在职乡镇副科级
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经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可确定为主任科员,并不受规定的比例限额限制。
(三)逐步改善乡镇(街道)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乡镇(街道)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千方百计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待遇,要逐步做到与县级机关公务员一视同仁。对家庭生活困难的乡镇(街道)干部,县(区)和乡镇(街道)要给予具体帮扶。县(区)每两年要安排乡镇(街道)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四)努力为乡镇(街道)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上级党委、政府在作出决策和部署工作时,要充分考虑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实实在在为乡镇(街道)干部减负,让他们集中精力为群众办实事。上级领导机关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帮助乡镇(街道)干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注意总结推广乡镇(街道)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深化“暖促”工程,不断完善渔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选派优秀干部帮助渔农村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工作,并将这项工作与培养年轻干部有机结合起来。
(五)大力宣传表彰优秀乡镇(街道)干部。结合“三培养”活动、“暖促”工程、渔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乡镇(街道)干部评选活动,并予以表彰奖励。积极鼓励新闻工作者和文艺工作者,深入乡镇(街道)基层采访写作,创作出更多弘扬主旋律,讴歌乡镇(街道)干部的好作品。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和宣讲团、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乡镇(街道)干部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爱护乡镇(街道)干部的良好风气。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25日
篇三: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一、问题分析
乡镇干部是农村基层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各项计划和政策,推动农村发展。然而,当前乡镇干部队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年龄结构不合理。由于乡镇干部队伍多年来鲜有更新换代,导致干部队伍普遍年龄偏大,年青干部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
2.素质不高。部分乡镇干部虽然取得学历证书,但缺乏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无法解决各类实际问题,影响了基层治理能力。
3.作风不正。个别乡镇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对待群众不够关心、负责,工作效率低下。
4.队伍结构不平衡。乡镇干部队伍的行政管理能力过强,而农业、农村经济管理能力明显不足,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滞后。
5.培训机制不健全。乡镇干部的培训缺乏持续性和系统性,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无法提高干部的能力水平。
二、对策分析
为了解决乡镇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
1.年龄结构优化。通过适当调整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加强青年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培养一批年轻有为的乡镇干部,推动干部队伍的更新换代。
2.提高干部素质。加强乡镇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3.正确作风建设。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倡导廉洁奉
公、依法行政的作风,加强乡镇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4.队伍结构优化。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的结构,加强农业、农村经济管理能力的培养,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5.完善培训机制。建立健全乡镇干部的培训机制,将培训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供实用性强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三、建议
在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乡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机制,注重能力和素质的综合评估,加大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和关注,为乡镇干部队伍的年轻化提供有力支持。
2.加强乡镇干部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乡镇干部的培训机制,提供系统的培训课程和实践机会,注重培养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和业绩。
3.加强乡镇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督导。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日常工作管理和业绩考核,建立健全评估机制,激励优秀干部,倒逼不合格干部改进作风和提高工作能力。
4.加强乡镇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加强乡镇干部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乡镇干部与群众合力共治的局面。
5.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监督和问责。建立健全对乡镇干部的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形成严明的政治生态和作风。
综上所述,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调整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培训机制等。只有通过系统性的改革和创新,才能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更好地为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推荐访问: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 乡镇 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