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政局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的自查报告市委组织部:根据组织部安排部署,市民政局党委对去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对照检查主要内容,报告如下:局党委下设机关支部、殡仪馆支部、烈士陵园支部3个党支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报告【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0年民政局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组织部安排部署,市民政局党委对去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对照检查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局党委下设机关支部、殡仪馆支部、烈士陵园支部3个党支部,1个军休所党总支。现有党员150名,正式党员145名,预备党员5名。
一、去年以来,局党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预备党员转正2人,新发展预备党员5人,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人。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方法:
(一)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都登记在册,并经党支部进行推优,党支部讨论研究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各党支部为他们单独建立入党材料档案,指定两名培养考察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
(二)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
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在局培训班进行培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毛泽东、邓小平、xx等同志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组织闭卷考试。
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主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三)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2年以上的培养考察,表现突出、符合党章规定入党基本条件的,可以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各支部对发展对象入党前进行函调政审,并形成综合政审报告。对拟发展的发展对象,还要进行公示,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对群众有意见或有异议的发展对象,我们及时进行调查和了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经过党支部严格预审后,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对每个入党申请人进行逐个讨论和表决。各支部书记或委员找入党申请人进行单独谈话,最后经讨论,形成审查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
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近年来,根据上级要求和民政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委专门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推优”制:凡是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申请入党前应先入团,并经过团组织“推优”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2.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应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
3.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
4.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5.预审制: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党委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6.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7.责任追究制:如支部违反发展党员程序和规定,对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批评或诫勉;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发展党员工作总体能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并逐年完善提高,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坚持标准,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注重培养,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健全机制,规范程序,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保证。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表现还不够突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意识还不够强。
2.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谈话人水平有待于提高;
3.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四、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1.针对这次发展党员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抓哪个环节;
2.通过健全完善推优制、测评制、培养考察制、公示制、预审制、预备党员考察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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